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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4-29    阅读次数 :

校内各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5〕27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推荐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重点推荐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一般从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中产生。优先推荐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学术技术领军人才或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三)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四)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三、推荐数量

各院(系)限报1人。

以下人选可不占指标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排名前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不含面上项目)、科研课题主持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的主持人。

四、报送材料

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a.hrss.gov.cn)上“专业技术人才”专栏中的“下载中心”下载。

所有申报材料务于2015年5月5日17:00前报人事处537房间。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五、有关要求

各单位在组织推荐选拔时,要增强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和严肃性,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坚持严格条件,宁缺毋滥,将高质量人选推荐出来。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认真、细致核查确认人选相关证书、获奖、论文等证明材料,确保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包文件内容一致。

联系人:杨耀民

联系电话:67781086

电子邮箱:kgk@zzu.edu.cn

 

                                            人事处

                      201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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