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安排, 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高级资格证书、卫生中初级考试资格证书、二级建造师、注册城市规划师、经济、会计、设备监理师、价格鉴证师、资产评估师、2013年上半年翻译资格证书开始办理,请考试合格人员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与准考证同版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于2014年6月18日前到人事处537房间办理办证介绍信。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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