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适应中原经济区建设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新要求,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专技〔2012〕59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专技〔2012〕6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启用新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证书启用有关事项
(一)使用范围。我校岗位设置中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所有人员。
(二)启用时间。我校从2014年4月1日开始启用,原印制的《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自发文之日起停止使用。
(三)证书效用。证书主要用于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和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成绩转登。原《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上记录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成绩按规定程序核定,转移登记在新证书上继续生效。
二、证书编号及管理
(一)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身份识别编码,证书管理号设置14位,由省级行政区划代码(2位)、证书发放机构代码(4位)、证书发放年度(2位)和证书序号(6位)四段构成,具体格式为:
位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 □ □ □ □ □ □ □ □ □ □ □ □ □
分段: 第一段 第二段 第三段 第四段
第一段,第1至第2位为省级行政区划代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国家标准,河南省代码为41;
第二段,第3至第6位为证书发放机构代码,具体代码采用全省统一规定的编码;
我校证书的前六位为:418048
第三段,第7至8位为证书发放年度后两位;
第四段,第9至11位为院系及各部门单位段码(段码分配见附件.1),第12至14位为证书序号,由各单位自行编码,代码范围为001-999。
申领证书的单位下载《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申领表》(附件.2)此表领取证书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gk@zzu.edu.cn)。
(二)各单位信息管理员的要求
各单位安排专门的信息管理员进行日常的信息维护和审核等职责。申领证书时需先提交《证书管理及网络联络员信息备案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gk@zzu.edu.cn)(附件.3)
空白证书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提交《申领表》、《证书管理及网络联络员信息备案表》后,到人事处统一申领。
(三)按时上报证书申领有关资料。各单位申领证书需将以下资料于2014年3月24日前报人事处,领取证书后,个人进行网上系统的注册。
(四)证书内页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信息由各院系及各单位统一填写,颁证单位加盖钢印视为有效。证书登记、审验等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启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各单位领取证书并填写好信息后,到人社厅网站,进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的注册。
(一)管理系统的作用和意义
管理系统为各企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施教机构搭建了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共享、学习成果互通互认的公共网络服务平台,不仅满足各继续教育部门日常管理工作需要,而且为管理者决策提供准确、详实的基础数据,对提高各继续教育部门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管理系统的适用范围和功能
管理系统分为网络平台和客户端平台两部分。
网络平台功能,适用对象为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法人单位、施教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通过该系统管理本辖区行业主管部门、法人单位、施教机构等注册信息,审核经各用户上报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对辖区内经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现数据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行业主管部门可通过该系统管理所属单位的注册信息,审核、查询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实现对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法人单位可通过该系统查询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施教机构可通过该系统提交经批准备案的培训内容、培训成绩等信息。个人可通过该系统申报、查询继续教育有关信息。
客户端平台功能,适用于法人单位在单机环境下管理所属工作部门及专业技术人员注册信息,审核、提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打印继续教育证书。为确保信息安全,法人单位使用该系统须与技术支持联系,配备加密狗。
(三)管理系统注册方法
先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自上而下逐级注册,再由行业主管部门、法人单位、施教机构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注册,最后由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向所在单位注册。注册方法请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专业技术人才专栏进入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具体使用方法请登录该系统参考用户操作指南。所有专技人员个人注册时,选择单位必须要具体到院系等基层机构,各院系的信息管理员才能在本单位的系统中查询到本单位人员。各级管理员对信息审核通过后,才能流转到上一级部门。
四、有关要求
(一)证书启用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及有关人事管理工作,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的切实利益。各地、各部门要指定专人或委托专门机构负责证书发放与管理工作,建立证书管理联络员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细化证书管理措施,确保证书管理规范有序。
(二)今年是证书启用的第一年,登记统计工作量大,协调事项多。各部门要充分认请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精心筹划,加强协调,扎实工作,准确掌握本地、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及分布情况,核准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提供基础数据资料。
(三) 各单位配备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管理人员,对每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网络继续教育信息,进行日常性审核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主要包括: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内容、形式、起止时间、考核成绩、承办单位等;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我校对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办法请参照(附件.4)。关于公需科目的学习,可参考人社厅下发的【2014】2号文件(附件.5),公需科目目录见(附件.6)。
(四) 各单位根据河南省继续教育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的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每年年终报送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到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至kgk@zzu.edu.cn邮箱。
(五)为确保管理系统尽快启用,各单位要尽早安排部署,于3月28日前完成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基本信息注册,待各用户注册完成后可进行继续教育信息登记、审验等工作。
联系人:杨祖轩 联系电话:67781086
附件: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