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豫教高[2004]240号)有关精神,经学校研究,拟对2012年、201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和郑州大学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给予经费支持。省级骨干教师按1:1匹配,校级骨干教师文科按每人1万元,理、工、医科按每人2万元资助,经费使用期限从即日起到2014年7月4日。另外,已获得2006—2011年度资助的教师请在2014年7月4日前完成项目支出。
报账时间:每周二、五上午
报账地点:人事处师资科537房间
联系人:张萍
联系电话:67781086
人事处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