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人事处职称办将于10月30日至11月1日在人事处537房间接收我校2013年度申报教师(实验)系列职称人员的材料,现将接收材料时间及上报材料要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0月30日上午:商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力学与科学工程学院、基础医学院、远程教育学院、一附院。
10月30日下午:公共管理学院、信息管理学院、体育系、物理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二附院。
10月31日上午:外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旅游管理学院、音乐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建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软件技术学院、三附院。
10月31日下午:历史学院、管理工程学院、美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化工与能源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护理学院、国际学院、四附院。11月1日上午:法学院、文学院、教育系、电气工程学院、水利与环境学院、应用科技学院、五附院。
11月1日下午:校教学优秀副教授直接认定人员、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郑州市中心医院、洛阳市中心医院、其他未列单位。
二、材料上报要求
1.人事处职称办只接收各单位推荐组专职工作人员报送的材料。
2.各单位在向人事处职称办上报审核材料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按推荐名次排序的申报人员名单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3)院系负责人审核盖章的推荐人员《评审简表》纸质版5份、电子版txt格式和pdf格式各1份;(此表各职能部门不盖章,电子版按单位发送至kgk@zzu.edu.cn)。
(4)填写完整的《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
3.申报人员上报的材料根据审核材料的需要,请按以下要求分类分袋上报,由人事处统一接收后,交各职称部门审核。
(1)人事处审核材料袋包含评审简表中“工作学习简历”以上栏目内容。各类证书按顺序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验后退回。
(2)教务部门审核材料袋中包含“学科(专业)建设、指导研究生、青年教师情况”栏目以上教学内容。教学工作量证明及各类获奖证书按顺序复印并加盖公章后装订,原件审验后退回。
(3)科研部门审核材料袋按送审论文、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分类装档案袋。论文论著检索报告及获奖证书、鉴定成果复印加盖公章,原件审验后退回。
三、注意事项
1.此次申报人员的《评审简表》电子版将上网公示,各类申报材料纸质版将现场展示。
2.请申报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和准备申报材料,此次上报人事处的各类表格和材料不更换、不退还。
请各单位推荐组专职工作人员组织本单位申报人员及时上报申报材料。
人事处
201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