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非直属附属医院的管理,保证临床教学质量,适应新形势下高等医学教育的需要,根据《郑州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管理办法(试行)》(校政〔2012〕17号)精神,学校决定启动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转评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两个资格问题
根据有关规定,在附属医院既担任教学任务又从事卫生临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教师系列和卫生技术两个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先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系列须与本人编制性质相一致。申报两个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坚持单位主体工作岗位优先,聘任时以单位主体工作岗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主岗位为准。
非直属附属医院承担的教学、科研、研究生培养任务与直属附属医院相同,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通知精神,非直属附属医院从事本科教学和研究生培养的教师,可先申报取得卫生技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再转评相应的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转评人员范围的界定
根据有关规定,非直属附属医院从事本科教学和研究生培养的教师,需要具有相应的教师职务。
2014年起拟申请遴选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的教师,须有相应的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作为首次过渡,非直属附属医院已经遴选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的教师,年龄在50岁(含50岁)以上的,可自愿转评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学校直接聘任相应的教师职务(发兼职教授或兼职副教授证书);50岁以下的必须先同级转评相应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再行聘任。
三.评审条件
按《郑州大学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校人事〔2010〕11号)执行。
四、关于教师职务评审中论文、成果、项目、专利等署名单位问题。
申报转评教师系列职务人员可填写担任前面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工作业绩。自医院与郑州大学签订合作协议之后的业绩成果,包括论文、论著、项目、专利、获奖情况等,署名单位须为郑州大学或郑州大学XX附属医院。
五.任职年限
同级转评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任职年限从担任前面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算起。
六、职称转评推荐评审工作程序
按照省里规定的“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程序和要求。
填写《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及《评审简表》;展示业绩材料;对申报人员进行述职、答辩和民主测评;附属医院职称推荐组推荐;学校职称评议推荐组召开推荐会,对申报教师系列职称人员进行推荐;学校召开郑州大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
七.申报材料和时间安排
按照郑州大学《关于我校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校人事[2013]11号)文件执行。
八.普通话考试和教师资格证
按照相关规定,转评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九、教学工作量计算
只计算郑州大学认可的教学工作量(包括理论课学时、临床带教学时),并提交1章教案。
郑州大学
2013-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