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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2年度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10-23    阅读次数 :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实施河南省“811青年人才工程”的意见》(豫人社【2012】35号)精神,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现就2012年度“811青年人才工程”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须从已获得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的人员中选拔;已获得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优秀专家的人员不再申报“811青年人才工程”省级人选。
推荐人选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应分别处于国内或省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和我省战略需求和世界、国内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应有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或2项以上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3、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社科类奖; 
4、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重要工程任务; 
5、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名义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等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2篇以上;
6、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7、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显著,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世界或亚洲三大赛或全运会中获得奖牌,为我省体育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8、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
9、在文学、艺术、图书、新闻、出版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在国内或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10、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11、在其他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
二、推荐要求
各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申报材料审查,并组织评委会评审,经集体研究后,按照分配名额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学校人事处537房间。
每个单位限报1人,不得超指标推荐(2012年度教育厅分配我校总推荐指标为7名)。
三、推荐材料
1、院系推荐报告1份(涉密人员要加以注明)。报告中要说明推荐情况和公示情况,并注明联系人和电话。盖院系公章。
2、院系出具的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及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对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盖院系公章。
3、推荐人选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逐页盖院系公章。
4、《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2份。院系不需要盖章。“获奖和获基金资助情况”栏按照获奖级别、基金级别降序排列,“代表论文和论著”栏按照发表刊物级别降序排列。重要成果靠前排列。“科研工作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果、贡献”栏须控制在一页以内(可缩小字体、减少行间距),字数不超过1000字。“正在(拟)从事的科研项目概况”栏不超过500字。
5、推荐人选五年内取得的业绩证明材料、各种获奖证书及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证书复印件1份。另附清单1份(可下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清单上须逐页签署院系审核人姓名,并逐页加盖院系公章。
6、推荐人选五年内出版的论著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第一页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可下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清单上须逐页签署院系审核人姓名,并逐页加盖院系公章。
被SCI、EI、ISTP检索收录的,均须提供学校图书馆检索证明的复印件(单独装订,检索证明原件暂不用上交),检索证明复印件逐页加盖院系公章。
7、人选基本情况电子数据。院系将本单位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录入《2012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基本情况电子表》和《2012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一览表》,并对录入各项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校对,如出现错填、漏填、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等问题,后果自负。不得对表格标题与格式(包括表格行高与列宽)做任何修改。其中《2012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一览表》用宋体5号字录入。“贡献水平效益”栏不超过200字(含标点)。电子表格填妥并检查无误后,将文件名改为推荐人姓名保存,并将数据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kgk@zzu.edu.cn。无需打印。
8、以上材料所涉及到的表格均可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lss.gov.cn/下载中心下载,也可到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规格的纸张,勿过度包装。每个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2012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字样,并注明人选姓名、单位、所属省直机关名称(河南省教育厅)。
所有填写的成果均需有证明原件,通过学校推荐的人员将由教育厅复核所有证明原件。
上述材料报送时间为:2012年10月26日(因推荐工作需要,电子版材料请提前发送)。逾期不报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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