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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1年度教师(实验)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接收时间安排及上报材料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0-21    阅读次数 :
关于我校2011年度教师(实验)系列职称申报材料
接收时间安排及上报材料要求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人事处职称办将于11月7日至9日在人事处537房间接收2011年度申报教师(实验)系列职称人员的材料,现将接收材料时间及上报材料要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月7日上午:商学院、旅游管理学院、数学系、化工与能源学院、工程力学系、基础医学院、远程教育学院。
11月7日下午:公共管理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物理工程学院、信息管理系、电气工程学院、护理学院、软件技术学院。 
11月8日上午:外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生物工程系、建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教育技术中心。
11月8日下午:历史学院、管理工程系、化学系、信息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佛罗里达国际学院。
11月9日上午:法学院、文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水利与环境学院、应用科技学院、一附院、二附院、三附院、四附院、五附院。
11月9日下午:其他未列单位。
二、材料上报要求
1.人事处职称办只接收各单位推荐组专职工作人员报送的材料,其他部门和个人报送的材料不予接收。
2.各单位在向人事处职称办上报审核材料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按推荐名次排序的申报人员名单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3)院系负责人审核盖章的推荐人员《评审简表》6份(此表各职能部门不盖章);电子版一份(发送至kgk@zzu.edu.cn)。
3.申报评审人员上报的材料根据审核材料的需要,请按以下要求分类分袋上报:
(1)人事处审核材料袋包含评审简表中“工作学习简历”以上栏目内容。各类证书按顺序复印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验后退回;
(2)教务部门审核材料袋中包含“学科(专业)建设、指导研究生、青年教师情况”栏目以上教学内容。教学工作量证明及各类获奖证书按顺序复印并加盖公章后装订,原件审验后退回;
(3)科研部门审核材料袋按送审论文、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分类装档案袋。论文论著检索报告及获奖证书、鉴定成果复印加盖公章后装订,原件审验后退回。 
4.其他请按照校人事[2011]9号文件要求执行。

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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