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高层次人才管理制度,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引进和培养质量,调动广大高层次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学校决定对毕业工作满3年的博士教师进行考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2005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引进的博士和在职培养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考评方法。
采取先基层单位后学校逐级组织考评的方法。参加考评的博士教师填写《郑州大学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考评表》(附件1)。各单位要成立高层次人才考评委员会,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考评方案,公开述职、公平展示、公正评价,对高层次人才进行科学细致的考评。院系组织考评会议,经述职、答辩、综合评议后,确定考评结果。通过考评,要达到检阅成绩、科学评比、奖优罚劣的根本目的。
院系撰写《高层次人才考评工作报告》并填写《郑州大学高层次人才考评结果汇总表》(附件2)上报学校。所有表格附件可从人事处网站下载。
三、考评标准
达到以下标准者可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够积极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完成工作任务。
四、考评结果
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优秀比例控制在15%以内。各单位将考评结果上报学校,学校审核后确定最终考评等次。对于考评不合格的人员,基层单位须出其情况说明,学校核实后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五、考评要求
1、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认真核查人数,防止遗漏情况的出现,防止考评工作走过场,确保高层次人才考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2、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考评工作,发现问题、指明不足、沟通改进,真正达到以考评促绩效、以考评促发展的目的。
3、《郑州大学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考评表》(附件1)、《郑州大学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考评结果汇总表》(附件2)和各单位考评报告请于2010年6月10日报送人事处537房间,并将汇总表(附件2)电子文档发送至kgk@zz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郑州大学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考评表》
附件2:《郑州大学高层次人才考评结果汇总表》
郑州大学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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