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管理

我校鼓励专任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优惠政策出台

发布时间 :2003-06-18    阅读次数 :
    为鼓励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尽快提高我校专任教师的学历层次,人事处、研究生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联合向学校提请报告:建议学校对在职攻读本校硕士学位的专任教师,报销一半学费。日前此项报告已经学校研究同意,今后在校内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取得学位后,可凭单据报销50%。
 
 

上一条:河南省高等学校设立特聘教授岗位实施办法
下一条:河南省高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