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设站单位:
根据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考核条例》(人字[2008]65号)及《郑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的意见》(校人事[2009]10号)文件精神,决定于9月对2013年11月前进站的博士研究人员以及延期考核、未通过上一期考核的人员进行中期考核。望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填写《郑州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1》及《郑州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2》(可在群共享中下载),并于9月15日17:00前将郑州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1》(1份)由博士后研究人员所在院系签字盖章后(附相关材料复印件)交人事处539房间,《郑州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2》电子版发至邮箱:317919974@qq.com中。对于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者,学校将停止其博士后经费的使用。
人 事 处
二0一四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