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职工:
自2013年10月开始,河南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对生育保险待遇申请程序有所调整,现将河南省医保中心《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办理须知》转发如下(见附件)。请按要求办理,填写有关表格,并将相关材料于每月20号前及时交至政楼546房间。
特别提醒:预产期在暑假期间的职工(含其配偶无工作单位的男职工),请于7月8日前到行政楼人事处546房间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请相关备案。
联 系 人:朱奎 李晓霞
联系电话:67781088
附件: (新)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办理须知2-1.doc
河南省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审批表2-2.xls
人事处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