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和人事厅部署,2007年元月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工作已于2007年9月开始,调资工作现已完成并通过审批,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07年增加的薪级工资于2007年11月份兑现,执行时间为2007年元月,晋升人员每人补发10个月工资差额。 2、根据豫人【2007】128号文件精神,2006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基本合格、或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及未按照规定进行年度考核的人员,不列入2007年元月正常增加薪级工资的范围。 3、事业单位新聘用的各类院校毕业生,聘任满一年后的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从次年的元月1日正常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4、200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按规定参加2006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从2007年1月起将正常晋升薪级增加的工资额作为计发退休费的基数,此类人员增加的退休费正在审批中。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2007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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