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合格的汉语教师,促进中华文化传播,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简称汉办)设立奖学金,委托海外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课堂),部分汉语考试考点(统称推荐机构)推荐优秀学生、学者和汉语教师到中国大学(统称接收院校)学习。为扩大中国与南亚各国人文交流,推进南亚各国汉语教师本土化建设,汉办面向孟加拉、尼泊尔、巴基斯坦、斯里兰卡、阿富汗、马尔代夫、印度等7国申请者,设立孔子学院奖学金南亚国家汉语师资班项目。
一、 资助类别、标准和期限
项目 |
资助类别 |
资助标准 |
资助期限 |
常规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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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国际教育 一学年研修生 |
全额奖:生活费人民币2500元/月 |
11个月 |
汉语言文学 一学期研修生 |
全额奖:生活费人民币2500元/月 部分奖:无生活费 |
5个月 |
南亚 国家 汉语 师资 班项 目 |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
生活费:人民币3000元/月 |
2学年 |
汉语国际教育本科 |
生活费:人民币2500元/月 |
4学年 |
预科+汉语国际教育本科 |
生活费:人民币2500元/月 |
5学年 |
短期汉语强化培训(一学年) |
生活费:人民币2500元/月 |
11个月 |
短期汉语强化培训(一学期) |
生活费:人民币2500元/月 |
5个月 |
二、 常规项目资助对象、申请条件与资助内容
资助对象:身心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被接收院校在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预录取,年龄为16-35周岁(在职汉语教师放宽至45周岁、本科限20周岁以下)的非中国籍人士。
资助内容:孔子学院奖学金按资助内容分为全额奖学金和部分奖学金。全额奖学金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四周研修生除外)和综合医疗保险费;部分奖学金包括:学费、住宿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详见《孔子学院奖学金资助标准》。
申请条件:
一学年研修生(汉语国际教育)
2017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11个月。不录取2017年1月1日后仍在华学习的留学生。
向来华进修的在职汉语教师、预备攻读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学位的汉语相关专业学生提供汉语国际教育课程和全额奖学金。申请者HSK成绩应达到三级270分(培养目标为五级180分),具有HSKK成绩。
一学期研修生(汉语言文学)限对口孔院招生
2017年9月或2018年3月入学,资助期限为5个月。不录取有来华留学经历者。
向汉语传播相关专业的学生与学者分别提供汉语言文学研修课程。申请者HSK成绩应达到三级210分,具有HSKK成绩。按国别、报名先后和汉语水平高低分别提供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
三、南亚国家汉语师资班项目招生对象与资助办法
1.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招生对象:申请者须为非中国籍,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学士学位或相当学历;汉语水平须达到HSK五级180分,HSKK中级60分;须与汉办签订协议;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符合报名院校其他条件。
资助办法:免学费、住宿费,发放生活费3000元人民币/月; 每学年提供1次往返本国居住地与就读院校最近距离飞机经济舱机票。
2.汉语国际教育本科、预科+本科(1+4)
招生对象:申请者须为非中国籍,年龄2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学历; 申请本科汉语水平须达到HSK三级180分, HSKK中级60分;须与汉办签订协议。符合报名院校其他条件。
资助办法:免学费、住宿费,发放生活费2500元人民币/月; 每学年提供1次往返本国居住地与就读院校最近距离飞机经济舱机票。
3. 短期汉语强化培训(一学年/一学期)
招生对象:申请者须为非中国籍,中文及相关专业在校生,无来华留学经历;申请一学年汉语水平须达到HSK三级180分, HSKK初级60分; 申请一学期汉语水平须达到HSK二级120分, HSKK初级60分。符合报名院校其他条件。
资助办法:免学费、住宿费,发放生活费2500元人民币/月。
四、申请时间
3月—6月
五、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 护照照片页和地址页扫描件。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由其父母正式委托在华常住的外国人或中国人作为该外国学生的监护人,并提交监护人保证书公证材料。
2.HSK、HSKK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3.推荐机构负责人签发的推荐信(客观评价申请者并注明是否孔子学院学员或其它身份;在职汉语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4、最高学历证明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或已就业,须另外提交本人所在学校或单位出具的在学证明或在职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过公证的中文或英文译文;
5、《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表》和血液检查报告单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6、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过公证的中文或英文译文;
7、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人,须分别提供高中会考成绩单、学士学习阶段成绩单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过公证的中文或英文译文;
8、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人,须分别提供不少于400字的学习计划和不少于600字的研究计划,用中文书写;
9、硕士研究生须提供两封副教授或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优先资助提供经公证的毕业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者。
六、录取程序
1、申请人需登录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cis.chinese.cn)和郑州大学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apply.zzu.edu.cn)填写报名信息,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南亚国家汉语师资班项目申请者请注意:
1. 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申请中“奖学金申请”栏目下, "是否汉办师资处项目"一项,应选择“是”。
2. 1+4在奖学金类别请选择本科生,在中文姓名后添加1+4,如王韦1+4
2、申请材料经推荐机构审核推荐后,由我校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预录取;国家汉办将于申请者入学前2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
3、在国家汉办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后,我校将为申请者办理录取通知书和签证申请材料并寄送给申请者本人,并协助申请人办理入学手续。
七、签证办理
奖学金生持本人普通护照、《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表》和血液检查报告单到中国驻其所在国使领馆申请来华学习签证。持其他类型护照和签证来华学习者,均被视为自动放弃奖学金资格。
八、报到注册
奖学金生应持本人护照、《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在各高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并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时间超过规定期限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和奖学金资格。奖学金生提前来豫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九、健康检查及居留登记
1、奖学金生抵达学校24小时内,由学校登记住宿并向辖区派出所报备;
2、奖学金生须在抵达学校后7天内,到当地卫生检疫部门进行健康检查。拒不接受检查或经检查发现患有中国法律规定不得入境的疾病者,将被勒令限期离境,奖学金资格亦自动取消;
3、奖学金生须从来华之日起30天内,通过健康检查后,到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居留许可手续。
十、奖学金年度评审
有关评审规定详见国家汉办《孔子学院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2017年)》及《孔子学院奖学金“南亚国家汉语师资班项目”年度评审办法》。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郑州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 邮编:450001
邮箱:hanbanzzu@zzu.edu.cn
电话:0371-67739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