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概括
审计动态
审计公告
审计系统
规章制度
组织风采
服务指南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发布人:傅嵘
供稿人:
发布时间:2021-03-02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校政[2020]30号文件,凡投资估算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投资估算在500万元(含)以上的修缮、装修改造、水电暖等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校园道路、景观绿化以及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及维护等工程,需实施全过程管理审计。项目立项后,需向审计处报送《郑州大学重大建设工程全过程管理审计申请表》。表格在审计处网站下载。
审计处
2021.3.1
关于对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党委书记梁庆亚同志和院长苗连营同志 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
2020年已审结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