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更好地提供审计信息化服务,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审计处联合信息化办公室、网络管理中心和法制办公室,依托“合同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开发子模块“审计管理系统”,并于前期进行小范围试用,现拟正式启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使用范围
1.该系统适用于合同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结算审计。
2.合同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不含)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结算审计,仍然采取线下方式办理。
二、系统使用指南
1.“审计管理系统”统一登陆入口为郑州大学“综合服务门户”。账号为教职工工号,密码为统一身份密码。
2.“审计管理系统”提供多种入口,申请人根据自身角色、项目所处阶段等选择不同入口:既可点击应用系统中的“审计管理系统”进入,也可点击合同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中的“审计管理系统”进入。
3.进入“审计管理系统”后,点击页面左侧菜单栏“发起审计”中的“结算审计表”,即可发起结算审计。
4.点击结算审计表中 “合同编号”右方按键,选中相关合同并点击确定,系统将会自动识别并填充合同相关信息;申请人接着填写联系人电话、招标代理公司名称、资金是否落实等“标黄”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后,再点击左上角“发送”按钮,呈现“选择节点执行人”页面。
5.申请人点击“选择节点执行人”页面上“执行人”右侧空白格,选定项目负责人,系统将自动进入项目负责人审核环节;项目负责人完成审核并点击“确定”按钮后,相关信息将由系统自动推送至审计处。
6.若结算审计表处于“已退回”状态,可选择“审计管理系统”页面左侧菜单栏上的“审计事项列表”,点击“待发”,即可看到被退回的结算审计表。
7.若修改被退回的结算审计表,需要先选中该表,点击页面上方的“编辑”,即可进行编辑;完成编辑后,点击“发送”。
8.审计环节完成后,申请人可点击“审计事项列表”,选定需要打印的结算审计表,并点击页面右上方的打印按钮,即可打印结算审计表。
三、联系人
使用系统过程中如遇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审计处王老师(67781206)。
审计处
信息化办公室、网络管理中心
法制办公室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