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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陈静波同志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

发布人:闫冰

供稿人:

发布时间:202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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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审计处受校党委组织部委托,自20241022日起,对陈静波同志20198月至20241月任河南省资源与材料工业技术研究院执行院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进行相关延伸和追溯。

审计内容主要包括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工作要求以及学校重大财经政策情况;2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措施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3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4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主要包括预算管理和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使用、效益情况,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5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6以往审计发现问题及巡视巡察发现经济问题的整改情况;(7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如有相关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组或审计处联系。反映的情况一定要实事求是,具体、明确;提倡实名反映并留下联系方式;反映情况的材料可以是纸质材料或电子文本。

纸质材料提交地址: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558室

电子文本提交地址:shenjc@zzu.edu.cn

审计电话:0371-67781150

审计处电话:0371-67739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