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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审计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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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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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经费审计工作,促进科研活动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教财〔2015〕2号)等上级文件和《郑州大学科研经费审计办法》(校政〔2016〕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科研经费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科研经费审计是强化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监督的重要方式,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的重要保障。加强科研经费审计工作,旨在规范高校科研经费使用行为,提高学校科研管理水平,预防腐败,保证学校科研事业健康发展。学校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对财经法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宣传,强化科研人员依法依规使用科研经费和风险防控的意识,引导他们自觉规范科研行为。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科研经费审计监管机制

 (一)校长直接领导科研经费审计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审计处负责科研经费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和管理学校科研经费审计各项事务。

 (二)科研管理部门、财务处、审计处等要加强沟通与协调,进一步明确科研经费管理职责,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审核项目立项书、合同书、结题报告等资料,动态监控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和项目成果的后期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管理制度,保证科研合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财务处负责指导、监督科研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规范使用科研经费,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科研项目经费的预算和决算编制。

 审计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对各类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科研经费依法依规使用。

 审计过程中,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及时提供审计所需资料,保证科研经费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明确科研经费审计原则

 科研经费审计工作要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以规范科研经费预算编制与执行、完善管控机制、提高使用效益、落实管理责任为重点,对重大科研项目、重要业务环节进行审计,落实项目负责人的直接责任、项目单位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

 重大科研项目指金额较大和性质重要的项目。重要业务环节是指可能存在潜在的管理控制缺陷,在管理控制中易发生风险的薄弱部位或衔接环节,如经费转拨、货物采购、外协服务、劳务费开支等。

 四、积极开展科研经费审计工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学校要将科研经费审计纳入重点审计范围、年度审计工作计划,针对不同类型的科研项目采取相应的方式进行审计。

 (一)认真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决算审签。审计处根据科研经费管理的要求,按照“全面审计”的原则,对科研项目经费的财务决算报表进行审签。

 (二)加大科研项目经费审计监督力度。要充分发挥审计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作用。对全部科研项目实施抽查审计,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确定重点审计项目,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对重点科研项目经费进行过程审计、跟踪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充分利用社会审计资源开展审计。根据工作需要,经校长批准,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科研项目进行审计。凡需委托审计的,均由学校审计处组织实施。

 (四)实行外审备案管理。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的科研经费审计事项不列入学校自主审计计划,但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结项后一个月内将外审审计报告送学校审计处备案。学校可以利用国家审计机关和社会中介机构提供的审计报告,实现审计结果的资源共享。

 (五)提高审计效率。加强科研经费审计与其他审计如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政府采购审计等业务的结合,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更好地为科研事业发展服务。

 (六)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对科研经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应协助、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落实整改。

 五、强化科研经费审计结果运用

 (一)落实责任追究。对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问题责任人,审计部门应依法依规认定责任,并及时向学校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反馈,对重要问题整改不到位或屡审屡犯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处罚或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二)推进科研经费审计结果公示和非涉密项目信息公开。建立科研经费审计结果通报制度,对审计结果在学校内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逐步实现科研经费审计结果公开,整改情况公开,处理结果公开。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