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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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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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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郑州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总结了2009至2010年学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对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明确要求。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党委常务副书记陈一峰,领导小组副组长、常务副校长徐振鲁出席会议,领导小组副组长、副校长王宗敏主持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国资、审计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2009年10月以来,按照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审计处受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圆满完成了16位处级领导干部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任务。会议听取了审计处负责人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情况汇报。
      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书记陈一峰充分肯定了2009至2010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说,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领导干部监督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之一。审计处克服困难完成了这项工作,出具了16份审计报告,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任期经济责任情况给予了实事求是的评价,从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管理、健全制度、落实规定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40余条审计建议,有力促进了被审单位进一步改善管理、科学发展,增强了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意识,为考核、任用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也为以后更好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了有效宣传、锻炼了队伍、积累了经验、打下了良好基础。他强调,经济责任审计不仅是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更是对领导干部的爱护。“小洞不补,大洞吃苦”,经常开展审计监督,就像人们进行“定期体检”一样,有助于防微杜渐,预防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要进一步加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警示教育意义。2010年12月,中央出台了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对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按照《规定》要求,进一步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强化经济责任结果运用。要把经济责任审计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贯彻施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把组织监督、纪检监督和审计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要把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要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档案。 
      常务副校长徐振鲁、副校长王宗敏强调了审计监督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中的保驾护航作用,并就如何进一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分别发表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