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每年一度重要的学生考核鉴定工作,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是评定学生奖学金、开展学生创先评优工作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要登记存入学生档案。各学院要切实加强责任,确保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有序开展。
各学院要按照《郑州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及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确保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准确无误。测评结果需按要求公示3个工作日。
开展综合素质测评前,要对全体学生开展一次诚信教育,要求学生必须如实提供支撑材料,各学院要对学生提交的支撑材料进行严格核实,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强化纪律要求,对测评工作小组成员、班级年级学生干部开展一次全面的纪律教育,要准确无误的核对学生成绩、奖惩加减分等,测评结果按要求及时对全体学生公示,确保综合测评成绩真实可靠。
9月3日-9月16日,各学院组织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郑州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填写、盖章、归档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老师,0371—67781112。
附:《郑州大学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http://www5.zzu.edu.cn/student/info/1008/1521.htm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