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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辅导员值班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日期:2015年07月07日 00:00 发布人: 信息来源:宿舍管理科 点击:

各院(系)、各辅导员:
     实施辅导员住宿舍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教育部第24号令和校长办公会议精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举措。辅导员值班室是辅导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素质教育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重要场所。为了进一步加强辅导员值班室的管理,经研究决定,近期对辅导员值班室进行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新校区学生生活园区辅导员值班室
     二、检查内容
     1、辅导员值班室的安全卫生情况;
     2、辅导员值班室的人员入住情况;
     3、辅导员值班室的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三、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2015年7月7日——7月12日;
     2、学校检查:2015年7月13日——7月17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监督。各院(系)、各辅导员要立足学校的安全稳定大局,高度重视辅导员值班室检查工作,各院(系)要进一步加强辅导员值班室的监督管理和安全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辅导员夜间值班制度的落实。
     2、认真整改,积极配合。辅导员值班室是辅导员在学生宿舍开展各项学生工作的重要场所,辅导员值班室的环境应当整洁、温馨。各院(系)、各辅导员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认真填写《辅导员值班室使用情况登记表》(见附件),积极整改不符合辅导员值班室管理规定的做法,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作风建设。
     3、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学校将进一步完善辅导员值班室的日常管理制度和安全检查机制,不定期开展辅导员值班室的安全检查,对于违反辅导员宿舍管理规定的,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辅导员值班室使用情况登记表》由辅导员值班室使用人填写,经院(系)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加盖本单位公章后,连同辅导员值班室钥匙(一个房间一个信封,信封封面注明宿舍园区、楼号、宿舍号以及入住人员名单)以院(系)为单位统一交至学生处宿舍管理科,荷园5号楼A单元102房间,电子版同时发送到fhd@zzu.edu.cn,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上午12:00。
     联系人:房华东      崔克兵    联系电话:0371--6739615

附件:  辅导员值班室使用情况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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