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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创新实践基金申请的通知

日期:2015年10月22日 00:00 发布人: 信息来源:学生管理科 点击:


     各院(系):
     为了鼓励、引导和资助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创新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锐意进取、勇于创新、迎接挑战的精神,提高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特设立郑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基金。基金来源于学校设立的科技创新实践专项经费。现就本年度基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资助原则:
     资助范围:资助院(系)承办、参与省级以上、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创新实践竞赛,或资助院(系)开展有特色的创新实践品牌活动。如:机器人大赛、物联网大赛等。
     资助原则:院(系)申请、公平竞争、择优资助。
     二、资助额度、立项数量:
     资助额度:根据院(系)申报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同时院(系)要等额配套资金用于所申报的项目。
     立项数量:根据当年度基金总额和申报项目数量、状况等,具体确定各项目的资助额度和立项数量。
     三、申请条件及要求:
     1、申请资助的项目能在一年内完成并取得相应成果。如: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竞赛集体或个人奖项,或承办完成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创新实践品牌活动。
     2、项目负责人一般为院(系)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或一线专职辅导员。
     3、可多院(系)联合申报。
     四、追责与监督:
     对于申请获批的项目,如果进展缓慢、执行不力或擅自中止的项目,将取消资助。如果不按计划执行或将基金挪作他用的,将取消资助;已支出部分,由受资助者或所在院(系)负责赔偿,并由学校严肃处理。如果项目到期未完成或未取得相应成果的,所在院(系)一年内不得申请本基金。
     学生处有权监督院(系)配套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结束时可要求院(系)提交配套资金报账明细。基金使用需符合学校财务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智钢,电话:67781112。

    附件一:郑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基金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二:郑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基金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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