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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郑州大学“优良学风课堂”的通知

日期:2015年11月20日 00:00 发布人: 信息来源:学生管理科 点击:

 
    各院(系):
     为了贯彻落实《郑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优良学风课堂建设的通知》(郑大党学字【2013】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强化课堂纪律,提高教师讲课的积极性,学生处将组织开展郑州大学“优良学风课堂”评选活动,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郑州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课堂
     二、评选内容
     课堂纪律、课堂文明、课堂氛围、仪容仪表、教室卫生等
     三、评选程序
     (一)院(系)初评
     1、11月20日—11月27日为初评阶段,各院(系)要成立“优良学风课堂”评选小组,积极宣传“优良学风课堂”的评选内容,营造良好的的教风学风。
     2、各院(系)“优良学风课堂”评选小组应参照《郑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优良学风课堂建设的通知》(郑大党学字【2013】8号)和“优良学风课堂”评选细则(见附件一)的具体要求,对本院(系)学生课堂进行评比,按照规定格式推选1个(1000人以上的院系推荐2个)“优良学风课堂”(见附件二)。
     3、各院(系)于11月27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材料加盖院(系)公章后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228房间):
     (1)郑州大学“优良学风课堂”推荐表,电子版同期发送至xsc67781112@163.com;
     (2)院(系) “优良学风课堂”评选小组抽查的学生课堂评分表(见附件三)。
     (3)拟推荐“优良学风课堂”上课照片3-5张,电子版同期发送至xsc67781112@163.com。
     (二)学校终评
     1、11月30日—12月11日,学生处将从各院(系)抽调辅导员、
     主要学生干部组成“优良学风课堂”评选小组,通过深入课堂的方式对各院(系)推荐的“优良学风课堂”进行不定时评比检查,并进行综合打分,最终确定郑州大学“优良学风课堂”。
     2、学生处将开展“优良学风课堂在行动”活动,将各评选小组“优良学风课堂”检查结果及时公布。
     四、工作要求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优良学风课堂”的初评工作,并以此次评选为契机,狠抓课堂学风建设,为我校创建高水平大学而努力。
     五、联系人
     学生管理科(行政楼209室)  田  园  王  贝  67781112

附件:  附件一:优良学风课堂评选细则.doc  
     附件:  附件二:优良学风课堂推荐表.xls  
     附件:  附件三:优良学风课堂打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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