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内地高校新疆少数民族学生贫困补助经费是党和政府为了确保在内地高校学习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少数民族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专项补助。根据《关于划拨2013-2014学年内地高校新疆少数民族学生贫困补助经费的通知》,现着手开展我校2013-2014学年新疆少数民族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要求及标准:
1.我校全日制在校新疆籍少数民族本科生;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坚持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积极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4.学习刻苦,努力进取,积极参加学校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5.家庭经济困难,自立自强。
二、评定程序:
1.名额分配:学校根据学院新疆少数民族贫困学生数量进行拟受助名额分配(见附件1);
2.学生申请:申请补助学生填写《郑州大学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3.学院初审:各学院奖助学金工作组认真了解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家庭经济状况及在校各方面表现情况,审核申请学生的资格及申请资料的真实性,根据评定要求及标准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在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将相关材料于2014年1月8日前报送学生资助中心,并将汇总表(见附件3)发至学生资助中心邮箱qgzx@zzu.edu.cn;
4.学校终审:经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最终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标准。
三、评定等级及标准:
一等15人,738元/人;二等15人,538元/人。
四、补助发放:
资助金通过光大银行卡发放,具体时间以财务处转账为准。
如有其它问题,请咨联系:67781115。
指标分配.xls
汇总表.xls
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