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年09月09日 00:00 发布人: 信息来源:刘涛涛 点击:
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为老区贫困学生办理减免续费手续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我校认真筛选审核,拟为2012级滕帅等7名同学(名单见附件)减免学费。请相关院系辅导员老师通知受助同学,于9月13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校园卡)、缴费收据(未缴费同学不需要)到财务处(行政楼706)办理减免手续。以后每学年度,受资助学生自行到财务处办理学费减免,不再另行通知。
减免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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