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基础性问题研究,是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的重要支点,是坚持理论研究主体性的关键,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不断走深走实的重要基础,意义重大,要切实推进相关工作。
加强重要基础性概念研究
加强对“民族”“中华民族”“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概念内涵与外延研究。1902年,梁启超最早提出“中华民族”概念。虽然“中华民族”这个概念是在近代出现的,但中华民族作为民族实体,已经存在发展了数千年。西方民族国家关于“民族”的定义并不适合中国国情。要立足中华民族悠久历史,立足中国实际,正确认识和阐释重要基础性概念,坚持理论研究的主体性。更好用中国理论阐释中国历史,解读中国实践,着力解决我国民族学研究中存在的被西方民族理论思想和话语体系所左右的问题。
加强我国古今各民族、华侨华人与中华民族关系研究。中华民族从历史走向未来、从传统走向现代、从多元凝聚为一体,具有独特的形成发展脉络。要深刻理解把握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注重相关概念在历史传承和空间转换过程中的赓续演进。中华文化认同超越了地域乡土、血缘世系、宗教信仰等,把内部差异极大的广土巨族整合成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要厘清我国古今各民族、华侨华人与中华民族的关系,阐释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具有共生的整体利益、共同的价值取向、共通的情感心理、共享的中华文化认同,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加强重要基本理念研究
加强“四个与共”研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四个与共”的提出,来源于中华民族形成发展的历史,来源于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伟大事业、取得伟大成就的经验,来源于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实践,来源于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的现实。深化“四个与共”研究,有助于不断丰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科学内涵,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共同体理念。
加强“四对关系”研究。共同性和差异性、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物质和精神这“四对关系”,是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的重要基础性问题。正确把握“四对关系”,是推动党的民族工作创新发展的科学方法,也是衡量民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四对关系”中,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是管总的,对其他关系起着引领作用。要正确把握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的重要原则。讲清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可以并行不悖,但不是平行并列的,本民族意识要服从和服务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讲清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各民族文化不能自外于中华文化。讲清物质和精神相辅相成,不是非此即彼、此消彼长,不是单选题。
加强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基本国情研究
加强中华民族发展史研究。我们的实践创新必须建立在历史发展规律之上,必须行进在历史正确方向之上。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的形成,来源于对中华民族发展史的深入了解。要加强中华民族发展史研究,加快形成我国自主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史料体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深入阐释“四个共同”理念、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路向、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演进格局。
加强民族工作实践研究。民族工作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随着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不同的中心任务,民族工作着力重点也有所不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上新征程,民族工作也必然面临新形势新使命。要准确把握党的民族工作新的阶段性特征,深刻把握新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前进方向,聚焦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潜心钻研、厚积薄发,推出立足中国历史、解读中国实践、回答中国问题的原创性理论成果。
加强影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因素研究。民族问题涉及政治安全、国土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等方方面面。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已经进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各民族人口大流动大融居趋势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不断巩固,反分裂斗争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但境内外影响我国统一和安全的风险不容小觑,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存在,民族领域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十分突出。要加强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影响因素的研究,为防范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有形有效有感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提供学理支撑。
(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