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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妇女的参政权

陕甘宁边区妇女的参政权

余梓铭
(郑州大学 法学院 ,河南 郑州 450001)

摘 要: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前进,女性群体开始迅速发展,女性参政问题越来越多的受到人们关注。政治参与是衡量一个社会民主程度的重要尺度,女性参政比例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政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在我国封建社会时期,妇女的社会地位低下,财产权和受教育权受到限制,没有独立的人格和自由,自然也不具备参政的条件。二十世纪初,西方民主思潮的传播、辛亥革命的胜利和“五四”运动的爆发启迪了中国妇女的参政意识,妇女逐步走上政治舞台。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妇女的参政,无论从广度和深度方面都超过了以前妇女解放的程度,堪称典范。本文从陕甘宁边区妇女的参政权入手,分析了边区妇女的参政条件以及参政状况,结合我国目前女性参政面临的困境,进而提出对我国女性参政的启示。
关键词:陕甘宁边区;妇女;参政权

女性参政,是指女性群体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有意识地、主动地参与。其中,女性担任各级领导职务,掌握政治权利,是女性参政的高级形式。然而传统的中国妇女,被“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思想束缚着,谨守着“三从四德”、“男主外,女主内”的古训,活动范围局限于家庭,很少有参政的机会,但是从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看,妇女参政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它不仅标志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同时又是妇女解放的必由之路。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开始了建设民主文明国家的伟大历史实践,其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广大妇女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地实践着自己的参政权利,陕甘宁边区也成为全国妇女运动的中心。①
一、陕甘宁边区妇女参政的条件
(一)思想条件
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妇女的社会地位低下,数千年来都处在痛苦悲惨的命运里,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等封建宗法思想和制度,都成为束缚中国妇女们的枷锁。我国妇女所受的封建压迫和在社会上的毫无地位使妇女们一直处在被支配、不自由的命运中。在婚姻家庭中处于从属地位,妻子要依附于丈夫,失去了独立的人格与人身自由。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妇女本来就参加劳动少,因此,在法定家庭经济问题上,发言权乃至决定权是微乎其微的,妇女的财产权也受到限制,在这种历史环境中,妇女自然谈不上解放,更谈不上参政了。
1898年在戊戌变法的浪潮中,中国成立了第一所中国人办的女子学校——经正女学,后晚清政府颁布了第一个女学章程,这样女子教育获得了合法的地位。由于女子教育的发展,女性知识分子队伍得到了壮大。20世纪初,西方民主思潮的传播、辛亥革命的胜利和“五四”运动的爆发都推动了中国妇女走上反帝反封建的道路,启迪了妇女的参政意识。
在近代维新运动、西方女权主义及“五四”运动思想浪潮的冲击下,中国共产党人和进步思想家的积极倡导与努力使妇女解放运动和参政运动蓬勃兴起。一批知识女性和进步思想家大声疾呼禁缠足、兴女学、妇女参加社会工作、参与政治事务,婚姻自主、男女平等的观念得到传播。到20世纪30年代,不仅知识妇女,女工和农妇也不同程度地加入到妇女解放运动中来。在上海、北平等地出现了许多民间妇女组织,如上海女权运动同盟会、北京妇女同志会等,甚至还建立了全国性的民间妇女组织“中国妇女协会”、“中华女界联合会”。中国共产党和工农红军到达陕北后,十分重视妇女的解放,毛泽东在延安中国女子大学开学典礼上的讲话中指出:“假如中国没有占半数的妇女的觉醒,中国抗战是不会胜利的。”为了促进妇女的觉醒和提高妇女参政意识,陕甘宁边区成立了许多妇女群众组织。1937年9月陕甘宁边区党委作出了《关于边区妇女群众组织的新决定》指出:“必须以基本群众为核心,实行广泛的统一战线,团结各阶级的妇女。”并决定扩大现有的妇女代表会,成立陕甘宁边区各界妇女联合会。1938年3月8日,陕甘宁边区各界妇女联合会正式成立,登记会员有17万。妇女运动的蓬勃发展促使男女平等的主张在一定程度上由理论变为实践,传统的性别观念,包括“妇女主内不与外事”、“妇女干政天下大乱”的观念也遭受到强烈的冲击,这些都为陕甘宁边区的妇女参政奠定了思想基础。②
(二)政治条件
妇女解放思潮促进了参政意识的觉醒,除此之外,政治上的民主建设也为边区妇女的参政提供了条件。妇权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妇权得到保障的程度,是衡量人权进步和实施状况的尺度。陕甘宁边区民主政治的建立和发展,为边区妇女参政提供了前提和保证。历史证明,在任何专制、集权的制度下都不可能有妇女参政,即使有个别妇女执掌政权,如汉朝的吕后、唐朝的武则天等,都是凭借皇家家族势力偶然掌权,都不是民主意义上的妇女参政。民主的政治制度强调人民当家作主,体现的是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要求参政主体具备素质、能力和水平,而不是男尊女卑。只有民主政治的进步和发展,才能逐步消除传统观念中的性别歧视,不断强化人们的民主意识,也才有参政中真正的男女平等。
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制定的新民主主义纲领和各项政策,都是在陕甘宁边区首先得到贯彻和实施的。在党的领导下,陕甘宁边区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在边区实行民主选举制度、采取三三制原则组建抗日民主政权和边区参议会、让人民监督政府、建立人权保障制度、重视法制建设等,这些措施使陕甘宁边区成为实行民主政治的模范,其中许多的民主实践为妇女的解放和参政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就妇女人权保障制度的建设而言,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证妇女享受与男子平等的权利。《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突出强调了“发挥妇女在经济上的积极性”,推动她们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工作,造成她们的经济独立性,使其在婚姻和家庭问题上有发言权乃至决定权,借以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做到男女平等,使妇女的权利得到了切实的改善。1939年边区第一届参议会通过了《提高妇女政治、经济、文化地位案》,强调:“鼓励妇女参政,各级参议会应有25%的女参议员,各机关应大量吸收妇女工作。”为了促进妇女参政和相关工作,中国共产党采取了许多有效的措施。建立妇女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提出了经过统一战线活动与组织,团结各阶层妇女群众在党周围的妇女工作路线,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大量地培养妇女干部和妇女党员。1937年9月,中国共产党在《妇女工作大纲》中就专门提出了妇女干部的培养问题,“培养大批党的和群众团体的女干部,来迎接抗战新阶段工作的开展,是我们妇女工作的中心环节。”为了把妇女干部的培养落到实处,中国共产党不仅举办了各种形式的妇女训练班,还成立了专门培养妇女干部的学校,根据毛泽东的提议,1939年7月在延安成立了中国女子大学。通过党的培养,使一批妇女骨干成长起来,她们在训练中提升了理论素养和技能,在斗争实践中得到了锻炼。③
边区妇女的生存权,政治权利,经济、文化、社会权利等得到前所未有的保障,尤其是政治权利方面同男子一样,获得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为妇女参政提供了极大的保障。选举权是民主政治的基础,占人口一半的妇女一旦拥有了选举权,就成为一支不能被忽视的强大力量,她们才有可能为自己赢得应有的利益。边区的民主政治建设充分保障了妇女的选举权,也为妇女参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陕甘宁边区妇女参政的状况
(一)参加民主选举
陕甘宁边区实行普遍、直接、平等、无记名的选举原则和“三三制”的选举原则,1937年5月公布的《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第2章第4条规定:“凡居住在陕甘宁边区区域的人民,在选举之日,年满16岁的,无论男女、宗教、民族、财产、文化的区别,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就性别而言,不仅男子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妇女也同样享有这样的权利,在历次的选举中,女选民都占选民总数的二分之一。1937年7月,在举行第一次民主选举时,妇女们就像过节一样,高高兴兴、穿红带绿的来到会场投票。广大妇女积极拥护和参加民主选举,有许多小脚妇女、老太婆,都觉得非到会不可,她们首次行使了自己的民主权利。
在选举候选人方面,由于广大妇女文化低,封建宗法思想影响深,要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与禁锢,抛头露面地开会,提出候选人或者自己争当候选人,要比男子困难的多。因此,在历次选举中,各级党组织、政府、选举委员会和妇女组织,都十分注意物色妇女对象,把她们列入候选名单之中,其做法一是事前召开妇女“屋子会”、座谈会,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发动她们提出自己的候选人;二是鼓励积极分子首先提出候选人,组织广大妇女附议,当场通过,纳入候选人之中。④据陇东分区1941年10月统计,所属环县、曲子县、镇原县、合水县、庆阳县,共提出乡市参议会候选人8290人,其中妇女候选人为905人,占总数的11%。
1939年1月,边区参议会首届会议在延安召开,高敏珍等19位女参议员参加了会议。1941年1月,陕甘宁边区根据地根据“三三制”原则,进行第二届各级参议会选举。在这次选举中,各级妇联干部为发动妇女参选,使参加民主选举这件大事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在各地选举中,许多村几乎是男女老幼齐出动,妇女参加选举成了开天辟地的新鲜事,一些妇女冲破封建思想与旧习惯的束缚,穿上新装,成群结队地参加选举。在选举中,虽然大多妇女群众不识字,但是她们普遍采用“投豆子”、“烧洞洞”等方法参与投票。据统计,全边区30%的女性参加了选举,清涧县达90%选出乡级女参议员2005人,县级167人,边区一级17人,许多妇女荣任乡长、区长,许多优秀妇女当选为乡、县、边区参议会的参议员。盐池县选出乡议员519人,其中男子483人,占93.1%,妇女36人,占6.9%。绥德县选出乡参议员460人,其中男子380人,占83%,妇女80人,占17%。她们在各级参议会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回到家乡领导居民执行参议会的决议和政府的法令,尽职守则,发挥作用,不做摆设样子,为妇女争气,真正实现了男女平等。
(二)参加政权组织
参议会是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政权建设中一项重要的民主制度。在1937年陕甘宁边区民主普选的基础上,1938年11月25日,边区政府发布训令,将陕甘宁边区议会正式改为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参议会分区、县、乡三级,由人民直接选举代表组成,它不仅是地区各党派、各阶层人民的民意机关,也是各级政权的最高权力立法机关。各级行政长官由同级参议会选举产生,并有罢免各级行政长官之权,它又有决定一切重大问题的权利,充分反映了边区的民主政治,真正体现了人民的民主权利。
为了保证广大陕甘宁边区妇女参政的权利,1939年2月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明确规定:“实行男女平等,提高妇女在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的地位,实行自愿的婚姻制度,禁止买卖婚姻与童养媳。”1939年3月,边区政府又发出通令,要各级政府、部队、学校团体在今后的各级参议会的选举中,“应尽可能达到妇女参议员占25%之提议。同时各机关职员亦应尽可能吸收妇女参加。以资保证妇女参政的权利。”这个通令在边区的贯彻和落实,使妇女们获得了过去历史上从所未有的权利。⑤
广大陕甘宁边区妇女在取得话事权后,突破传统束缚进入社会权力机构,参与政权,参加社会管理。1939年1月17日,边区首届参议会在延安召开。在出席会议的146名参议员中,有路志亮、高敏珍、冯玉英、刘桂珍、刘生云、祁桂英等六名妇女参议员,其中路志亮被选为边区参议会常驻议员,刘生云被选为东一区区长。此外,许多妇女还担任了各级政府机关各部门的工作职务。大会上妇女代表认真履行人民赋予自己的权利,提出自己的意见与看法。通过酝酿,在第一届参议会所通过的十二件重要提案中,第九件就是关于“提高妇女政治经济文化地位案”。这是一个系统的关于保证妇女权利提案,该提案从政治、经济、文化、卫生等方面都做出了要求,既是对边区妇女生活现状的反映,同时也体现了广大妇女群众的切身利益。广大妇女群众通过自己选举的代表反映了自己的意见,表达了自己的心声。在1941年第二届参议会中,“妇女取得和男子完全平等的参政权”,“当选的二十余位女参议员,和男参议员并肩起坐,共商国事”。其中,年仅24岁的绥德分区妇联主任邵清华当选为安塞县县长,成为陕甘宁边区第一个女县长。她当选后,该县县政府在她的主持下,一切均井井有条,成绩斐然,深受该县民众之欢迎。妇女们在行政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不逊于男子,这不仅说明了妇女能够参加管理国家大事,而且说明了只有妇女才能更深入地解决妇女切身的问题。在1946年第三届参议会中,虽然女参议员的民额有所减少,但她们绝没有因此而放弃自己的权利。在民主的口号下,边区妇女被广泛动员起来,她们向边区广大人民及全国各地的妇女讲述民主的含义,播撒民主的种子,使更多的妇女同志能够积极响应党的政策,维护妇女的权益,使妇女同志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更大的解放。在参议会精神的指导下,她们同男同志一道,代表边区人民及妇女同志,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她们在大会上积极发言,大胆讨论,提出自己的意见,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提出了保护妇女同志的提案,大部分提案并被审查通过。
(三)参加社会组织
妇女是持久抗战以及解放战争的后备力量,“动员与组织更广大的妇女参加抗战建国各方面的工作,以便坚持抗战到底与争取最后胜利。”在陕甘宁边区,妇女的参政途径除了直接进入边区政府机构参与政权建设,管理公共事务外,还可以参加广泛的社会组织。新民主主义革命是一场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下而上的全民革命。为了把边区群众有效地组织起来,中国共产党除了在群众中进行深入细致的革命宣传之外,还领导边区群众建立起大量的社会组织。
在上述情形下,边区的社会组织与社会活动是非常普及和广泛的。 “妇女除了参加妇女联合会外,还要参加自卫军、识字组、戏剧等团体。”1937年9月,陕甘宁边区党委作出了《关于边区妇女群众组织的新决定》,要求在乡以上成立各界妇女联合会,以实行广泛的统一战线,团结各个阶级的妇女,以及动员各界妇女参加一切政治的、经济的、锄奸的斗争等。为了促进各界妇女的更进一步团结与巩固,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1938年3月又成立了陕甘宁边区各界妇女联合会。后来根据革命形势的需要又成立了许多妇女组织,这些妇女组织工作内容十分丰富,有的承担了边区的后方警务工作,如锄奸、放哨、送信,有时还替军队运输物资、修筑工事等等,这些妇女不仅承担交通要隘的警戒放哨,还要担负保卫群众、维持地方治安的重任。她们承担后方的警务工作,减轻了政府向前线增兵的压力,可以使更多的男同胞奔赴战争前线,减少后方兵力的投入,同时也保卫了边区的安全。有的参加了抗战的救护工作,各乡妇联都成立有看护队、洗衣队、缝衣队等组织,负责慰劳救护工作。⑥据统计,1937年至1938年,边区妇女共组成看护队1663个,8415人;缝衣队825个,5796人;洗衣队828个,4160人。这些妇女主动参与到部队的看护工作中,为政府护理伤病员减轻了压力,使战士将更多的注意力投入到战场上。有的参加了政府组织的拥军活动,军队在前方打仗,战士的衣物是必需品,边区妇女的广泛参与解决了前方战士的后顾之忧。1937年到1938年,边区妇女慰劳品中,仅袜子手套就有80000多双,鞋20000双。1938年到1939年,仅三边地区妇女做慰劳军鞋53000多双。1940年延川县做军鞋50000多双。这样的行为不仅缓解了党和边区政府压力,也温暖了战士的心,激励了他们作战的勇气和决心。
这些妇女组织的建立为广大妇女参与社会活动提供了广阔的天地和平台,尤其是这些组织的建立更为广大妇女参政提供了更为有效的途径。因为进入政府机构工作的妇女毕竟是少数,广大妇女可以通过各自的组织表达和维护自己的具体利益,党和边区政府也需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经常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帮助党和边区政府改进工作。
三、我国女性参政面临的困境
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女性的社会地位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女干部队伍不断壮大,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越来越多的女性干部活跃在政坛和其他社会管理领域,并以她们自身特有的优势, 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级领导班子中女性干部人数逐步增加,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配备有副省级以上女干部,其中11个省、直辖市党政领导班子中各有一名以上女干部,总数达43人。⑦在地、县、乡党政班子中女性的数量也明显增多,妇女参政的基础得以加强。这些女干部具有这样鲜明的特点:普遍具有较强的参政意识和积极的参政心态;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尤其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女性参政为多;具有基层经历和多岗位锻炼,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较好的理论素质,比较善于进行理论分析;具有吃苦耐劳、勤奋向上的精神。
虽然我国女性的参政意识有所提高,但是目前我国女性参政仍然面临着许多的困境和来自社会的阻力,阻碍了女性参政的进程。
(一)女性参政的比例偏低、结构不合理
目前,中国担任高层领导、经济管理决策部门领导和农村基层领导的女性比例偏低。就权力的纵向分布而言,女性在各级权力机构中呈向上比例逐级降低的趋势,显现出某种“金字塔”或“类金字塔”型参政结构,高层决策机构难觅女性身影。2002年,全国县处级干部中,女性占16.1%;地厅级干部中,女性占11.7%;而省部级干部中,女性为8.3%。在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中,女性为27名,比例为7.6%,而在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女性只有吴仪副总理一人。2008年,中国也仅有有230多位女性任省部领导。
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行动纲领》,要求女性在各级权力机构中的比例在2000年实现30%。但是据统计,1997~2002年间,我国中央委员及候补委员、国务院各部部长、全国人大常委、全国政协常委中,女性所占比例分别为7%、3.4%、11.9%和9%,远低于30%这一要求。在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和国家权力机关的领导职务中,女性的比例也不超过20%。2003年8月中国妇女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国家权威机构所作的统计表明:中国妇女参政比例在国际社会的排名逐年下降。从1978~1993年,改革开放15年来女性在人大代表的比例一直保持在21%的比例。1994年全国人大女代表的比例在国际议员联盟中的排名是第12位,1997年名列第16位,2000年名列第20位,2001年名列第24位,2002年名列第28位,2003年下降为第38位;全国九届人大女代表的比例是21.82%,而十届人大女代表的比例下降到20.24%,全国政协女委员的比例也仅为15.5%,这些数据表明,虽然妇女拥有了参政的权利,但是两性在政治领域的不平等依然广泛存在。⑧
所谓女性参政的结构,一是指女性在权力结构中的角色,例如妇女一般担任家庭、卫生、教育、福利、环境等软性部门的领导,妇女在公共事务中的角色多是其家庭角色的延伸;二是指女性在权力结构中的地位,妇女一般是副职或副手,这是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的从属地位在政治结构中的反映。目前,我国女性领导干部多数集中在妇女工作、计划生育和卫生文教领域,在党政主干线和重要的综合部门任职的很少。此外,在权力结构的内部,女性亦大多居于副职岗位,成为权力体系的“配角”,在正职领导岗位上的女性不到1%。以正职岗位计量,我国女性参政呈现出“菱形”的结构,即基层班子女干部与高层一样严重短缺。在省、地、县、乡四级党政班子正职中,女性分别仅占1.7%、6.5%、7.05%、3.4%。据2002年7月初在北京召开的“女性领导:塑造全球发展的力量”研讨会有关统计,中国661个城市中,在任的正、副女市长人数 500人,同中国 5000名男市长相比,仅占 10%左右,且 90%为副职。看得出,女性参政队伍尽管在扩大化,但是女性在政治生活中始终处于边缘地带,尚且没有真正进入政治的核心。
(二)参政外部环境的制约
首先,我国现行干部选拔方式多采用委任制,即自上而下地由上级组织部门报名、考察、任命,而组织部门少数领导对女性参政意义认识不足,没有真正把培养选拔女干部看成是民主法制建设和保障占人口半数的女性政治权利的需要,还缺乏公平、公开、择优的机制和科学的评价标准。改革开放使多年来计划经济时期所形成的干部人事制度发生了一定的变化,竞争机制的引入,使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任命制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冲击。但是,这种改革仅仅是开始,旧的干部体制的弊端仍然相当广泛地存在着。干部的选拔虽然也加入了民意测验的内容,但最终组织拍板的成分还有着相当大的力度。特别是对于女性来说,就更难凭能力和水平稳操胜券。对女干部的培养选拔没有稳定的制度作保证,常常表现为突出的随意性。
其次,现行政策制度存在性别偏见。如我国的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女性的生理特点和成长规律。另外,有关政策以保护和照顾女性为理由,实际却限制了女性的发展。如建国初期设立的一些保护妇女的规定和女工50岁退休、女干部与专业技术人员55岁退休的规定,今天在女性普遍摆脱多生育、多子女结构、平均寿命超过男性3到4岁的情况下,已经没有了科学的依据,并且广大妇女已经强烈要求改变相关规定,但是却长期得不到修改。相反,在新制定的公务员条例中,女公务员退休年龄要比男公务员提前5年这一规定依然被承袭下来,造成了事实上的男女不平等。
最后,大众媒体的责任缺失,媒体宣传的误导对女性参政不利。大众媒体在宣传报道中,不是注重女性应具有独立的人格和独立的存在价值,也不是注重挖掘女性的多种潜能,而是迎合传统男权文化,片面宣传女性温柔、忍让、逆来顺受的性格,自觉或不自觉把妇女定位于家庭之内,定位于缺乏理性的情感动物,定位于美丽性感的被观赏物,定位于被人怜惜的弱者,更加强化了女性的从属地位,阻碍了女性参政的发展。当前某些宣传的误导扩大了男女不平等的角色定型,诱导妇女对传统角色的认同,加深了社会对妇女的偏见。大众传媒对女性参政的宣传不够,目前为止,还很少有报刊开辟专栏、电视台设置节目专门表现从政女性、讨论妇女参政问题。大众传媒缺乏社会性别视角,很少关注女性的内心世界,也没有充分发挥引导女性走向社会、服务社会的作用,这些外部环境都不断地影响着女性参政权的实现,女性参政过程中的问题仍不容小觑。
四、陕甘宁边区妇女参政对现代女性参政的启示
(一)营造良好的参政环境
妇女参政权的实现离不开一个好的社会环境。社会经济的发展、 社会舆论的支持、政策的保障等都是妇女参政的重要条件。因此,首先必须充分发展生产力,为妇女的全面发展提供物质保证。在抗战中,在中共中央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号召下,妇女也成为边区生产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妇女的生产劳动所创造的社会物质财富,改善了军民的物质生活,促进了边区的经济繁荣,发挥妇女在经济上的积极性,使其在经济上独立,继而保障妇女其他方面的利益。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以及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妇女能够在更广泛的领域和更高的层次参加生产劳动,并为妇女的彻底解放和妇女更好地参政奠定基础,提供物质保障。
其次,优化妇女参政的舆论环境。加强正确的舆论导向、消除或抑制不健康的舆论。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通过《解放日报》、《群众》、《新华日报》的副刊《妇女之路》等报刊,以及每年的“三八节”纪念活动等形式,向全社会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并宣传女干部、女共产党员、女劳模的工作和政绩,批判轻视妇女的封建思想,消除社会对女性的传统偏见,为妇女参政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由于歧视妇女的封建意识依然根深蒂固,并且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优化妇女参政的社会环境势在必行。要利用各种传媒,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以及妇女参政的意义;要推动先进的性别文化建设,宣传和普及男女平等的文化观念;在高校开设性别平等的课程,提高领导和决策者的性别觉悟;发挥各级妇联的组织优势,加大力度培养和输送妇联干部。
最后,优化妇女政策的环境,从法律上保障妇女的民主权利。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和边区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维护妇女权益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保障了边区妇女的各种权利,促使妇女思想观念发生重大变迁。今天, 党和国家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培养和选拔女干部的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如《妇女发展纲要》、《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在宏观上为广大女干部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政策保证。更要拓宽女性干部选拔渠道,选拔机制要充分考虑女性的特殊性。女性发展机遇较少、退休时间较早、有效工作时间较短。因此,应使女干部在最佳年龄发挥最佳作用,在各种公开形式的竞争中要打破框框,大胆的把优秀的女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上去。在今后,应建立培养妇女干部的培养体系、拓宽妇女参政的途径、完善妇女参政的保障机制,出台更完善的培养选拔妇女干部的专门政策和工作目标等。另外,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广大妇女更应该拿起法律武器,勇敢地维护自己利益,全面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才能为民主政治发展作出贡献。同时,有关部门要提高妇女参政的比例,女干部的人数必须要以明确和硬性的比例规定。
(二)增强女性的自身修养
陕甘宁边区妇女思想的极大解放和参政举动,得益于她们接受了政治和文化教育,使她们在提高文化素质的同时,政治觉悟、抗战热情、参加生产、民主平等、妇幼保健等观念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今天,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要使妇女思想观念与社会发展同步。
第一,就要具备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这就要求女性应当受过良好的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适应新时代的要求,这是提高女性参政比例的基础。第二,女性要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理论素养。让女干部努力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做到学用结合,增强解决问题的能力,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领导科学和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政策水平、业务水平以及工作中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第三,要有辩证和创新的思维。女性应解放思想,努力在理论创新、技术创新、科技创新上下功夫,要着眼于新的发展和新的实践,树立世界眼光,拓宽视野。第四,女性应努力掌握从政规律,培养自己的从政能力,提高驾驭全局的组织管理能力、提高多谋善断的决策能力和心理调适能力。女性必须正确认识自我,充分挖掘潜力,将女性所持有的自身优势发展下去,使其得到充分发展。培养自信、开放、坚定和热情真诚的心理,用良好健康的心理状态去面对从政中遇到的困难,并且学会与一般女性的相处,取得大多数女性的支持和信任,才能获得自己性别的政治基础,得到社会的承认。
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妇女在党的妇女政策指导下,积极参政议政,为边区民主政治建设、抗日战争的胜利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在中国妇女运动史上写下了不朽的篇章。虽然妇女参政中尚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但是经过这一时期的培养和锻炼,边区妇女开始觉醒,通过参加革命斗争、提出参政的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妇女在全国范围内获得参政权利奠定了牢固的基础,也为今天的妇女参政提供了许多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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