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伦理

关于科研项目申报提交伦理审查申请的特别提醒

发布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2.19阅读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伦理管理,保障受试者的权利和福利,根据《郑州大学伦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凡申报涉及以下科技活动的项目,须事先提交伦理审查申请

(一)涉及以人为研究参与者的科技活动,包括以人为测试、调查、观察等研究活动的对象,以及利用人类生物样本、个人信息数据等的科技活动;

(二)涉及实验动物的科技活动;

(三)不直接涉及人或实验动物,但可能在生命健康、生态环境、公共秩序、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带来伦理风险挑战的科技活动;

(四)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进行伦理审查的其他科技活动。

为保证伦理审查工作有序进行,请项目负责人提前15天提交经具备生命伦理审查条件的基层教授委员会审核批准的《郑州大学伦理审查申请表》(注:在“主要研究内容及实验方案”前注明申报项目的具体名称,如“本项目拟申报202X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XX项目”),经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获得仅限项目申请阶段使用的伦理批件

项目立项后,请项目负责人提交《郑州大学伦理审查申请表》《郑州大学伦理审查表》,经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获得带伦理编号的批件,方可开展项目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