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科研行为,营造健康学术生态,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学校基层单位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全面排查梳理我校撤稿论文情况,核实撤稿原因,严惩科研失信行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基层单位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工作,认真履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通过自查工作,严厉打击科研失信行为,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
二、主要任务
基层单位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科研人员2025年度撤稿论文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通过作者自查主动报告和单位核查,核实撤稿原因,重点核查是否因科研失信行为或科技伦理违规行为导致撤稿。基层单位要根据自查情况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对于不存在科研失信和科技伦理违规的论文,基层单位自行保存调查过程中产生的材料,学校将不定期抽查;对于查实存在科研失信或科技伦理违规的论文,要严格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和《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2024〕3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明确科研失信行为类型及情节轻重,研究提出学术处理建议,并向学校提交正式书面报告及全部调查材料。
对在排查活动中,作者该报告未主动报告的,一经调查属实,学校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涉事人员予以处理。
三、工作要求
基层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自查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核查,推动落实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切实提高科研人员诚信意识,主动抵制科研失信行为。
请各基层单位2025年12月24日前将自查报告、论文作者撤稿原因情况说明及相关附件的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xswyh@zzu.edu.cn,联系人及电话:高老师,0371-67739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