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涉“论文工厂”严重学术造假行为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第一批)
日期: 2026-06-25 信息来源: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点击数:

国家卫生健康委对科研失信始终坚持“零容忍”,严厉打击涉“论文工厂”严重学术造假行为。近期,按照统一部署,我委指导各地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有关部门转来的涉“论文工厂”问题线索进行了集中查处。现将第一批查处情况公开通报如下:

一、李萍(天津市南开医院)为通讯作者,张敏(署名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中医医院,现单位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为第一作者,毛雪梅、张鸿艳为其他作者于2020121日在The Journal of Obstetrics and Gynaecology Research期刊发表的论文Regulatory mechanism of miR-525-5p in over-invasion of trophoblast”。经调查,该论文存在代投论文失信行为,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通讯作者李萍: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撤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相关学术奖励、荣誉;撤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职务职称;5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专家称号,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学术团体以及学术、学位委员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5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5年内暂停招收研究生导师资格;5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评审专家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第一作者张敏:认为不存在科研失信行为,针对其科研不严谨行为,予以科研诚信警示教育。

对其他作者毛雪梅、张鸿艳:认为不存在科研失信行为。

二、李宝山(沈阳菁华医院有限公司)为通讯作者,刘双、赵昍朋、孟庆艳(沈阳菁华医院有限公司)为第一作者于20231026日在PLOS ONE期刊发表的论文Screening of potential biomarkers for polycystic ovary syndrome and identification of expression and immune characteristics”。经调查,该论文存在代写代投、买卖论文失信行为,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通讯作者李宝山,第一作者刘双、赵昍朋、孟庆艳:院内公开通报;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10年;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等资格7年;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7年;记入严重科研失信行为数据库。

三、毛庆(南京鼓楼医院)为第一作者兼通讯作者,梁秀琳、章传龙、庞毅恒、卢永祥为其他作者于20191217日在Stem Cell Research &Therapy期刊发表的论文LncRNA KLF3-AS1 in human mesenchymal stem cell-derived exosomes ameliorates pyroptosis of cardiomyocytes and myocardial infarction through miR-138-5p/Sirt1 axis”。经调查,该论文存在买卖、代写论文失信行为,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第一作者兼通讯作者毛庆: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党内警告处分全院通报批评10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科技活动5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5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

对其他作者梁秀琳、章传龙、庞毅恒、卢永祥:认定不存在失信行为。

四、辛秉昌(青岛市口腔医院)、许倩(泰安市中心医院)为通讯作者,吴迪(青岛市口腔医院)为第一作者,尹琳、孙德刚、王芳、武岐山为其他作者于202068日在Archives of Oral Biology期发表的论文Long noncoding RNA TUG1 promotes osteogenic differentiation of human periodontal ligament stem cell through sponging microRNA-222-3p to negatively regulate Smad2/7”。经调查,该论文存在编造研究过程、伪造研究成果、篡改实验数据无实质学术贡献署名失信行为,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通讯作者辛秉昌:科研诚信诫勉谈话;10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10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10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5年内取消职称晋升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收回已报销的论文版面费及润色费;取消当年评先评优。

对通讯作者许倩: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院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10年内禁止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10年内不得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3年内不能晋升职称;取消使用涉事论文完成的评价成果;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取消参加2025年度评先评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对第一作者吴迪:科研诚信诫勉谈话5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5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5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3年内取消职称晋升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收回利用涉事论文取得的奖励1.931万元。

对其他作者尹琳: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院内公开通报;2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2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2年内不能晋升职称;2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取消参加2025年度评先评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对其他作者孙德刚、王芳:科研诚信诫勉谈话2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2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2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1年内取消职称晋升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其他作者武岐山: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院内公开通报2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2年内禁止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2年内不得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1年内不能晋升职称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取消参加2025年度评先评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五、辛秉昌(青岛市口腔医院)、崔颀(青岛市口腔医院)为通讯作者,宋佳(青岛市口腔医院)为第一作者,武岐山、江瑾、孙德刚、王芳为其他作者于2019124日在Archives of Oral Biology期刊发表的论文Berberine reduces inflammation of human dental pulp fibroblast via miR-21/KBTBD7 axis”。经调查,该论文存在编造研究过程、买卖或篡改实验研究数据无实质学术贡献署名失信行为,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同一失信人员多案合并处理,不重复处理,以其中最重处理为准)

对通讯作者辛秉昌:科研诚信诫勉谈话;终止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科技计划项目等医院配套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追回结余资金。并报相关部门撒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科技计划项目(2021-WJZD138M-2023176);10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10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10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5年内取消职称晋升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收回已报销的论文版面费;取消当年评先评优。

对通讯作者崔颀:科研诚信诫勉谈话;10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10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10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5年内取消职称晋升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取消当年评先评优。

对第一作者宋佳:科研诚信诫勉谈话;5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5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5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3年内消职称晋升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收回利用涉事论文取得的奖励。

对其他作者武岐山:科研诚信诚勉谈话院内公开通报3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3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4年内取消申报职称晋升资格3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利用涉事论文申报并取得的科研项目成果,终身不得在今后的科研活动与职业发展工作中使用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取消参加2025年度评先评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优秀等次。

对其他作者江瑾: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取消其1申报科研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评优评先和职称晋升和聘任资格。

对其他作者孙德刚、王芳:科研诚信诫勉谈话;2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2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2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1内取消职称晋升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六、李锐(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为通讯作者、张希(雅安市人民医院)为第一作者2022930日在Acta Neurobiologiae Experimentalis期刊发表的论文LncRNA MAFG-AS1 enhances radioresistance of glioblastoma cells via miR-642a-5p/Notch1 axis”。经调查,该论文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无实质学术贡献署名失信行为,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通讯作者李锐: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通报;禁止申报和承担财政性资金支持科技活动资格10年;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职务职称晋升、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6年;记入医院科研诚信档案。

对第一作者张希: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通报;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10年;撤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相关学术奖励并追回奖金;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等资格6年;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6年;记入医院科研诚信失信档案;给予医院科研缺陷处理(一级缺陷,扣罚绩效3个月)。

七、王超(广安市人民医院)为第一作者兼通讯作者,张大刚、王雷弟、王尉霖为其他作者于2022818日在Journal of Orthopaedic Science期刊发表的论文MicroRNA-455-3p inhibits osteosarcoma progression via HSF1 downregulation”。经调查,该论文存在编造研究过程、伪造研究成果,买卖、代写、代投论文,以弄虚作假方式获得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无实质学术贡献署名等失信行为,论文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第一作者兼通讯作者王超: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全院公开通报;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10年;撤销其20253月申报的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等资格6年;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6年;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撤稿涉事论文。

对其他作者张大刚、王雷弟、王尉霖:科研诚信诫勉谈话;暂停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限期1年整改。

八、王琼(陕西省人民医院)为通讯作者,马晓颖(陕西省人民医院)为第一作者于2022516日在Endocrinology and Metabolism期刊发表的论文Short-Chain Fatty Acids Attenuate Renal Fibrosis and Enhance Autophagy of Renal Tubular Cells in Diabetic Mice Through the HDAC2/ULK1 Axis”。经调查,该论文存在买卖实验研究数据、代写、代投论文等行为,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通讯作者王琼、第一作者马晓颖:撤回稿件,全院通报批评,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数据库;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10年;追回所获科研奖励;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10年;取消职务职称晋升资格5年;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10年。

九、马晓颖(陕西省人民医院)为通讯作者,王琼(陕西省人民医院)为第一作者于202282日在Molecular Immunology期刊发表的论文Gut microbial sodium butyrate alleviates renal ischemia-reperfusion injury by regulating HES1/PPARα”。经调查,该论文存在买卖实验研究数据、代写、代投论文等行为,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同一失信人员多案合并处理,不重复处理)

对通讯作者马晓颖、第一作者王琼:撤回稿件,全院通报批评,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数据库;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10年;追回所获科研奖励;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10年;取消职务职称晋升资格5年;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10

十、刘瑞敏(甘肃省人民医院)为通讯作者,岳海泉(甘肃省人民医院)为第一作者,郭一丹、宋娟为其他作者于202071日在Journal of Biomaterials and Tissue Engineering期刊发表的论文miR-217 Suppresses Osteogenic Differentiation of Human Dental Pulp Stem Cells by Down-Regulating Sirtuin 1”。经调查,该论文存在买卖论文、代写代投论文、违反科研署名规范、伪造通讯作者联系邮箱等失信行为,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通讯作者刘瑞敏、第一作者岳海泉:科研诚信诫勉谈话;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库,所在医院内全院通报批评;10年内禁止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评优评先等资格。

对其他作者郭一丹:科研诚信诫勉谈话;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库,所在医院内全院通报批评;2年内禁止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评优评先等资格。

对其他作者宋娟:科研诚信诫勉谈话;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库,所在医院内全院通报批评;1年内禁止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评优评先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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