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共收到学生自主申报国家奖学金材料75份。学校组织对申报学生的材料进行排序推荐。推荐原则如下:(一)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前10%;(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专业前10%;(三)依据学习成绩排名、科技创新、学科竞赛、论文发表、专利发明等获奖情况进行排序,参考学生获得的各项荣誉。
经研究,现将2019年国家奖学金自主申报推荐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8日至10月12日。如对候选学生有任何意见,请向学生处反映,电话67781112。公示期满后,被推荐的学生带指标随院(系)其他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一起登录系统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