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精神和《郑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 成立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学院党委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和副院长等。
2. 成立复试专家小组、资格审查小组、技术保障小组,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二、工作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2. 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一贯表现,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3. 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4.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5. 坚持分类复试。专业学位考生和学术学位考生的复试分类进行。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的复试分类进行。
三、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确定复试名单及复试差额比例
1. 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初试成绩须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
2. 复试差额形式。情报学专业复试比1:1.25,档案学专业复试比1:1.5,图书情报专硕复试比1:1.61。
3. 复试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网址为http://www5.zzu.edu.cn/xxgl/。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1. 复试方式。复试采用线下方式,考生须到郑州大学主校区信息管理学院进行复试。
2. 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 |
专业 |
内容和形式 |
地点 |
3月30日上午 8:30-11:30 |
图书馆学 情报学 档案学 图书情报 |
专业科目, 笔试 |
南核1-303教室 |
3月30日下午 2:30-5:30 |
图书情报 |
思想政治理论, 笔试 |
南核1-303教室 |
3月30日下午 2:30-6:30 |
图书馆学 情报学 档案学 |
同等学力和跨专业加试科目(I)(II) 笔试 |
南核1-303教室 |
3月31日上午8:00开始 |
图书馆学 情报学 档案学 |
英语口语听力、专业能力, 面试 |
信息管理学院 |
3月31日下午14:30开始 |
图书情报 |
英语口语听力、专业能力, 面试 |
信息管理学院 |
3. 复试程序和要求
(1)笔试程序和要求
考生须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同时须按要求向监考老师出示身份证和准考证。考试开始后半小时内不允许交卷,迟到15分钟不允许参加考试。
(2)面试程序和要求
英语口语听力测试在专业面试环节中一并进行。考生按顺序进入面试考场,首先进行英语口语听力测试;然后由考生随机抽取专业面试试题,考生口头回答;最后由考官自由提问,考生口头回答。
(三)资格审查
1. 提交材料内容要求
(1)准考证。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学籍、学历(学位)证明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校生证明或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生提交网络报考所填报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③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6)郑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登录系统填报导师并打印通知单,系统网址在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交经相关地区主管部门盖章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延长有效期6个月)。
2. 提交时间和地点:3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信息管理学院一楼。
3. 提交方式:现场提交所有材料的纸质版。
4. 学院对考生报考资格、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复试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的主要内容及权重
1. 外语口语听力占20%。
2. 专业能力考核占80%
(1)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专业科目笔试占30%、专业面试占50%。
(2)图书情报专硕:专业科目笔试占30%、专业面试占40%、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占10%。
(3)专业科目笔试和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时长均为3小时,每位考生英语和专业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 成绩占比权重。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占比分别为70%和30%。
4. 面试时抽题方式和原则。随机抽题。
5. 加试
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加试两门课程,满分各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图书馆学专业加试科目为《信息资源建设》《文献学》,情报学专业加试科目为《信息服务与用户》《信息资源管理》,档案学专业加试科目为《中国档案事业史》《外国档案管理》。加试采用笔试方式。
专业学位。加试《思想政治理论》,采用笔试方式。
(五)复试成绩及公示
1. 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学硕:复试成绩=外语口语听力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
专硕:复试成绩=外语口语听力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
2.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
3. 成绩公示:按综合成绩分专业降序排列,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如并列按初试成绩降序排列、如初试成绩相同按初试英语成绩降序排列。
4. 复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成绩等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将在复试结果公示表备注栏中注明。
(六)体检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具体方式和安排按研究生院的通知执行。
四、调剂
1. 图书馆学专业拟接收调剂生,具体名额将根据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在信息管理学院网站上另行发布。调剂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调剂条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
2. 调剂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图书馆学专业复试分数线。在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中进行调剂。若首轮调剂未能满足需求,再进行二次调剂,条件另行通知。
3.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的综合成绩分别排序。
4. 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5. 咨询电话:0371-67780936,0371-67780939
五、录取工作
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按学校最终下达招生计划执行。
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其他要求
1. 复试前考生应在报考专业方向依次选择3位导师,在相近专业方向依次选择1-3位导师。考生复试前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具体网址见学校相关通知),核对自己基本信息,网上提交选择导师结果,下载打印《郑州大学2022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签字后在复试时提交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 录取类别的选择。考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不予更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均需按相关规定提供政审材料,完成调档(全日制)、协议签订事项。具体提交方式和时间以研工部通知为准。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1)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2)非全日制研究生: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转入我校。
七、监督与申诉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复试专家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禁发生违纪违规事件,违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信息管理学院的纪检人员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本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纪委及研究生院将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3. 实行复议制度。信息管理学院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67780935、0371-67783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