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荐免试生)工作,是贯彻落实校党委、行政加强内涵建设,培养高层次人才、创新型人才的有力抓手,也是进一步强化我系优良系风、学风的关键工作。根据《郑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精神,结合信息管理学院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订本实施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养符合社会主义建设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型人才为目标,以引导培养学生提高科研创新能力结构为着力点,以本科生导师辅导机制为基本组织形式,以“公开、公平、公正”为评选原则,兼顾各专业实际情况,切实选拨出品学兼优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强力推动学院质量工程建设上台阶,从而进一步营造我系优良系风、学风,切实形成人才培养工作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学院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名额安排
推免名额由教务处下达,学院根据各专业学生学习实际情况,按照基本平衡、优先一本一生源的原则分配指标。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校际交流,鼓励推荐免试生申报外校精神,系里鼓励各专业学生校内跨专业,以及跨高校推荐免试生。申请者应在学院里规定的时间内联系到接收学校(以收到对方学校研究生招生部门同意接收有效信函为准),过期未落实接收单位的,学院将不再保留其推荐免试生资格。
三、免试资格与条件
1.有郑州大学学籍的信息管理学院在校统招应届本科毕业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尊敬领导,热爱集体,孝敬父母,关心同学,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考试纪律,无任何行政或组织处分;
5 .学习成绩优异;
6.通过英语六级水平考试(425分含425分以上者)
7.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推荐程序
1.本人自愿申请,学院根据推荐免试生资格条件确定初选名单;
2. 按照初选名单,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测评,计算出文化课平均绩点换算成百分制成绩(A)和学生的品行、科研创新能力综合考评成绩(B);
3. 计算出综合测评分值(M)。综合测评分值(M)包括前三学年的文化课平均绩点换算成百分制成绩(A)(占90%)和品行、科研创新能力综合考评成绩(B)(占10%)
即M=A+B
(1)文化课成绩(A)
文化课成绩以前三学年教务处综合管理平台出具的平均绩点为准,换算为百分制成绩,乘以90%,即得出文化课平均成绩(A)。
(2)综合考评(B)
综合考评是指对学生品行、科研能力综合考评。主要包括科技竞赛奖励、先进奖励和科技创新奖励。
科技竞赛奖励:获全国性竞赛活动二等奖以上者加4分,国家三等奖(省级一等奖)加3分,省级二等奖加2分,省级三等奖及优秀奖加1分,
获大学生挑战杯国家级二等奖项以上者加5分,省级一奖以上加3分,省级二等奖加2分、省级三等奖和优秀奖加1分。(限前两名)
先进奖励:获省级以上优秀称号的加3分。
科技创新奖励:指学生通过积极参加科研工作,发表(必须是第一作者,指导老师除外),核心期刊加3分;一般期刊加1分。
(3)科技竞赛奖励、先进奖励只加分一次,科技创新奖励加分不得超过5分,期刊加分不得超过两次。
(4)其他情况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4.根据综合测评成绩,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确定推荐名单;
5. 对推荐免试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6.将推荐免试生名单报校教务处审核批准;
五、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郑州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本细则从2015年9月5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