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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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大学)研究生创新中心管理规定
文章来源:   日期:2022-11-13 17:00  点击:

为不断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培养质量,提高河南省(郑州大学)研究生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创新中心建设与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第一条 创新中心是在研究生院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领导下开展全校性学术创新实践活动、媒体宣传及承担校风校纪检查和宿舍文明卫生检查的组织。

第二条 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双向选择、择优录用、严格考核”的原则对创新中心成员进行管理。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三条 创新中心设立中心办公室、自我服务中心、媒体宣传部、学术项目部和创新实践部等五个部门,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中心办公室:负责统筹研究生创新中心内部管理。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内部文化建设;(2)人员管理、培训、考核与酬金发放;(3)财务与设备管理;(4)会议室管理与会议安排;(5)活动材料、总结归档保存;(6)办公室值班安排与勤工管理;(7)创新中心网站运维。同时在南北校区各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南北校区的相关事宜。

2.自我服务中心:负责校风校纪检查和宿舍文明卫生检查。设立宿舍文明卫生检查小组和校风校纪检查小组。宿舍文明卫生检查小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研究生宿舍检查工作,每月中旬组织进行一次宿舍检查,主要对宿舍内部的环境卫生、违章电器、用电安全等进行检查评比,并对评比结果予以公布;(2)开展宿舍文化建设活动。校风校纪检查小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研究生上课考勤情况检查;(2)开展学风建设相关活动。

3.媒体宣传部:负责郑州大学研究生媒体宣传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2)研究生重大活动摄影及新闻稿撰写、研究生毕业视频及其他相关视频的制作;(3)《郑州大学研究生》杂志编审等工作。

4.学术项目部:负责学校研究生学术创新活动举办和学术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学术与人生”讲座、学术沙龙、读书会、英语角等学术活动的举办;(2)研究生自主创新项目立项申报与项目考核。

5.创新实践部:负责各类研究生创新实践竞赛活动的组织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承办或协办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以及其他各类创新实践竞赛的校内比赛;(2)协助开展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国赛入围队伍培训工作;(3)协助开展各类创新实践竞赛省级、国家级赛事筹备工作;(4)开展竞赛宣讲与交流活动。

第三章 岗位聘选

第四条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郑大党研字〔2021〕2号),创新中心设置主任1名,各部门依据工作职责设置主任1名、副主任1-3名,经个人申请、部门推荐、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议后任命。

第五条 根据《郑州大学研究生助管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创新中心成员按照“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学有余力、学生自愿、导师及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的原则进行选聘。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六条 创新中心各部门工作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相关老师指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 各部门开展工作时需做到:

1.积极主动,服从中心办公室组织调度。

2.相互配合,保证工作有序进行。

3.履行职责,做好记录和交接工作。

第八条 创新中心主要由办公室进行值班,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值班人员,提前一周报中心办公室;具体值班时间如下:

5月1日-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晚18:00-21:00

10月1日-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晚上17:30-20:30

值班人员需每日检查房间卫生及设备使用情况,如有损坏,及时记录并汇报中心办公室。离开时关闭电源、门窗。

第九条  创新中心会议室依据《河南省(郑州大学)研究生创新中心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如有场地使用,当日值班人员填写《场地使用检查记录表》,使用结束后再行离开。

第十条 创新中心人员岗位津贴按工作时间计酬,依据《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财〔2018〕12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郑州大学)研究生创新中心人员岗位津贴发放实施办法(试行)》实施。

第五章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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