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教务

郑州大学期末考试操作程序及要求

发布时间: 2004-12-24

一、命题
    1.命题工作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凡建立题库的课程一律自题库组题,没有题库者可指定有命题经验的教师命题。命题应遵循教考分离的原则,本学期授课教师一般不直接参加命题。每门课程应命份量相当的两套试题(即A、B卷),并附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每套试卷满分为100分,题量一般情况下为两个小时。
    2.试卷卷面格式一律采用教务处提供的模板,打印时必须按照模板打印(网页地址:郑大主页—教学信息—本科生教育—资料下载—试卷模板),下载模板的页边距不要做调整,学生学号、姓名、专业、密封线等均不需输入(印刷时统一加上)。但应注意根据题意留好空位和间距,以满足考生答题的需要。
    3.试题命好后,必须对试卷的内容、分数以及文字表达和格式等进行认真校对,然后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并送院(系)主管教学院长(主任)审核;各院(系)最迟于考试前一周将试卷A(或B)交教务处统一印刷、封装,试卷B(或A)由各院(系)妥善保管;试卷A、B的电子稿,考试大纲,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的电子稿留至各院(系),教务处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4.考试可采取开卷或闭卷等多种形式。各院(系)可根据课程具体情况提出考试方式,但需报教务处备案。学校支持开展课程考试方式和内容改革的尝试。
二、试卷管理
    1.试卷实行开课院(系)负责制。由各院(系)领导指定人员专职组织协调,并对试卷打印、印刷、分装与密封等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同时填写试卷袋有关内容上交教务处,公修课的试卷袋填写后,交开课院(系)汇总,开课院(系)将填写好的试卷袋及公修课试卷印刷统计表一齐交教务处。
    2.试卷印刷、分装和密封后,统一存放在教务处试卷库的保险柜内,在考试当天由各院(系)管理人员分发给各考场监考人员。
    3.对需要草稿纸的考试科目,相关院(系)要提前说明,教务处在发放试卷时附上草稿纸。
    4.试卷属于教学绝密文件,任何接触试卷人员必须严守秘密,如出现泄露,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当事人以严肃处理。
    5、公修课考试前一天的上午10:00时,各院(系)派人到教务处试卷库核对试卷入保险柜情况。
三、考试安排与监考
    1.考试期间所有教室一律由教务处统一调配。公修课程的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要严格按照教务处排定的“公修课统考安排”进行,其余课程由学生所在院(系)安排。需教务处协调的,可向教务处说明。
    2.各院(系)应于12月23日前把“院(系)考试安排日程表”填好,盖章后送交教务处,电子稿发送至信箱:lvyaping@zzu.edu.cn,各院(系)要及时将本院(系)的考试日程安排通知到有关监考人员及学生,以便做好监考和应考准备,未经教务处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试安排。
    3.全校任选课和重修班课程的考试应于05年1月9日前(特别提示:05年1月8日为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时间)完成。全校任选课考试内容和方式由任课教师自定。
    4.期末考试监考人员的选派由学生所在院(系)负责落实。考场安排及监考按照《郑州大学考试工作条例》第三条有关规定执行。即:
    各院(系)在考试前,要认真安排考场,小课桌的教室要单行单桌安排,连椅的教室必须隔列(大教室还应隔行)安排。考场必须贴考号,上午、下午或晚上均可安排考试。
    监考人员考试前15分钟必须进入考场。按照考场规则,维持考场秩序。
    考前各考场必须向学生宣布考场规则。
    学生必须按照指定的位置就坐,发放试卷前监考人员要清点学生人数,学生未按指定座位就坐,不得发放试卷。
    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主副监考要相互配合交替巡视,不得在考场内看书看报,不得无故离开考场,发现有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发现考试作弊者,要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收缴并保存作弊物证,令其离开考场,并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将作弊学生的院(系)、专业、年级、学号、姓名及作弊情况等如实写入“考场记录单”,考试结束立即将“考场记录单”及物证交教务处。
    考试正式开始30分钟及考试结束前15分钟内,不允许学生离开考场。考试时间到,主监考宣布考试结束,学生全部起立停止答题,监考人员收缴并清点试卷份数是否与考试人数相符,无误后才允许学生离开考场,否则,其责任由监考人员自负。
    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要将试卷密封装订成册,填写试卷密封封面上的各项内容,交开课院(系)专人保管。
    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经批准,不得超过2小时。
    30人左右的考场派2人监考,60人左右的考场派2—3人监考。
    5、“考场记录单”装在试卷密封袋内,监考人员要认真填写,考试结束后送交院(系)办公室或教务处。
    6.学生必须凭“考试证”参加考试。请通知学生,如有丢失,于18—19周到教务处补办。
    7.考试期间,学校领导和巡视员将到考场进行巡视,全面检查考试纪律、考场秩序及其它各项工作的进展及准备情况。
四、试卷密封与评卷
    1.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到学生所在院(系)进行试卷密封,并在考试结束后1小时内将密封好的试卷送交开课院(系)。试卷送放地点由开课院(系)确定后告知教务处及有关院(系)。各院(系)要严格履行试卷交接手续,及时将试卷存放进院(系)试卷保险柜内。试卷密封封面和密封条到教务处领取,密封工具由院(系)自备。
    2.评卷工作由教研室主任、主讲教师等组成的评卷组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内集中评阅,总分合计并复查后方可拆封登录学生成绩。
五、成绩登录与报送
    考试成绩按百分制或五级制记录,登录完毕,务必填写成绩单下方的统计数字。考试成绩必须在考试后一周内报送至各院(系),公修课成绩报送教务处。
    全校任选课成绩录入由任课教师完成,任课教师的“教师编号”、“密码”不变,“附加码”每学期一个,任课教师到所在院(系)办公室或教务处领取。    
六、补考安排
     补考安排在下学期第2周周末进行。

上一条:郑州大学考场规则
下一条:2001级学生成绩单核对及选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