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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北校区体育馆管理规定

文章作者: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20-01-09

体育馆是校区体育教学、训练、比赛和师生员工活动的公共场所,由郑州大学北校区综合管理中心负责管理。体育馆主要供校内师生教学和训练使用。在保证教学需要的前提下,为本校师生业余活动提供场地。为加强管理,确保安全,提高场馆使用效率,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北校区体育馆只对本校师生员工开放,本校师生员工凭校园卡或工作证、学生证,经验证后方可进入馆内活动。

二、凡进入场馆活动的人员,须接受场馆管理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体育馆各项管理规定,维护活动秩序,杜绝各种不文明行为发生。

三、进场活动人员务必爱护场地和设施,穿平底软质运动鞋进场,禁止穿硬底带钉和高跟鞋进场,禁止随意挪动或调试场内器材和设施,对馆内设备、设施使用不当或有意破坏的,照价赔偿。

四、体育馆内严禁吸烟,严禁随地吐痰、吃零食和吐口香糖,禁止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不得随意往地板上泼水。

五、进场活动人员应文明着装,文明言行。馆内严禁光背赤脚、大声喧哗,严禁打架斗殴。对违反规定者,场馆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或劝其退场,严重者交送有关部门处理。

六、未经批准,严禁在馆内私自组织各类团体活动和举办各类培训班。单位使用场馆安排馆内活动,须提前向北校区综合管理中心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自觉遵守场馆各项管理规定。

七、参加体育活动人员应对自身健康状况充分了解,因个人原因造成运动伤害,后果自负。

八、进场人员应注意安全,自行保管钱物,丢失责任自负。

九、本馆实行分时段对本校学生和教职工开放。具体开放时间区分为:夏季学生活动时间15401730;教职工活动时间18002000;冬季学生活动时间15401730;教职工活动时间1730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