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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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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管理条例
2017-04-08 11:09  

郑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管理条例

为加强郑州大学大学生创业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规范管理,保障基地良好运转,提升基地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基地团队管理制度:

1.文明办公,不得在基地内大声喧哗,不得高音播放或演奏音乐,不制造影响其他团队的噪音。

2.服从基地管理,遵守基地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基地组织的各项活动。

3.不得在楼内举办大型娱乐活动、封建迷信活动、舞会、音乐会及类似活动。

4.配合做好清洁卫生管理工作,保持公共区域清洁,不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及垃圾。

5.爱护基地公共设施,配合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损坏公共设施者照价赔偿,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基地将追究其责任。

6.营造基地良好工作环境,基地内不允许进行打游戏、看电影、看电视剧等娱乐活动,不在基地内食用饭菜、零食等。

7.不影响基地其他人员正常工作,基地内任何区域(含消防通道)禁止抽烟。

房屋使用管理制度:

1.入驻团队应合理管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非正常使用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由入驻团队负责修复或赔偿。

2.入驻团队需配合基地对有关设施、设备进行正常的维护维修工作。

3.对房屋进行装修严禁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结构、墙面、管道及线路。

4.严禁在走廊、楼道、厕所等公共区域乱写乱画,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

5.入驻团队要保持室内卫生干净整洁。

6.将垃圾、布屑、胶带等杂物放入固定垃圾存放点,严禁将易堵塞物品倒入水池、便池内以及其他公共区域。

7.入驻团队应在指定区域内办公,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

8.入驻团队需要使用会议室、培训室等公共场所,应提前半天到服务管理中心进行报批。使用完后应将卫生打扫干净,如未打扫服务管理中心聘请保洁打扫,使用者承担相应费用。

经营管理制度:

1.入驻团队保证依法经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入驻团队须服从服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履行双方签订的协议,配合做好基地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3.入驻实体企业从入驻起1个月内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变更地址、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证件,如未取得以上证件,服务管理中心按相关规定自动清退。

4.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上报经营报告和完税证明;及时上报带动就业人员情况,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等。

5.创业团队存在违规经营;入驻后连续二个月未开展经营活动的;如发现创业团队负责人或实际经营范围与营业执照项目不符的;未能按时向管理中心上报相关资料或所报资料内容失实,经核实将对入驻团队勒令退出。

6.入驻团队不能随意调换、转让、转租房屋。因特殊情况退出的驻户应提前一周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写出书面申请,结清相关费用后,到服务管理中心办理退出手续。

7.团队在收到《退出通知书》后三日内,须结清应缴费用、撤出所属设施设备、清理场地。如逾期拒不退出的,管理中心将依法处置。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入驻团队应培训员工消防、安全等常识,做到人人熟悉、会使用基地消防设施,遇到紧急情况要服从基地的统一指挥,从消防通道进行疏散。

2.入驻团队在离开房间时要及时锁好门窗,关闭电源。

3.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物品带入基地。

4.严禁在房间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设备。

5.严禁在房间内做饭。

6.严禁在消防通道存放杂品及电动车、自行车等物品。

7.严禁将贵重物品和现金存入基地,以防丢失,入驻团队妥善保存自己的物品,如有丢失或损坏,责任由团队自负。

8.严禁高空抛物。

9.严禁在基地内打架斗殴,不说粗话,不说脏话,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和谐。

10.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工作,重大节日建立完善安全值班制度。

本办法由基地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郑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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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7号
电话:0371-636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