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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积极构建依法决策机制 不断推进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

作者:法制办 时间:2020-12-25 点击数:

 郑州大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全国教育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依法治教实施纲要》等部署要求,把依法决策作为提升大学治理效能的关键环节,创新依法决策运行机制,构建完善的决策保障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大学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进规划,抓好议事决策顶层设计。将法治工作与学校改革发展一起规划,将推进依法决策与提升治理能力统筹部署,制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若干意见》,明确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在学校一流大学建设方案、“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对推进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等作出部署,不断完善决策机制。制定“十三五”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专项规划,明确决策机制建设工作任务,绘制决策制度建设“时间表”和“路线图”。编制“十四五” 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发展专项规划,推动进一步提升决策能力与决策水平。

 建制度,健全议事决策三个体系。健全决策组织运行体系,将制度建设作为治理体系构建与治理能力提升的中心工作,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修订完善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负责的决策组织运行体系。健全依法决策制度体系,以章程为核心,制定实施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等制度,不断完善依法决策程序规则,规范“师生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环节,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办学治校水平。健全决策制度保障体系,推进规章制度定期梳理,印发规章制度汇编,建设规章制度电子查询平台,抓好督查落实,以制度建设推动学校决策科学高效。

 把关口,保障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把好重大事务决策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关口,由法制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重大疑难问题由法律顾问出具意见,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事前把合法性审查作为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决策研究的前置程序,会议议题须经法制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核,其中制度、协议等事项须由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方能列入会议议题;事中参与决策全过程,将法律顾问列席校长办公会写入《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法律顾问就决策事项提供的法律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写入会议纪要;事后做好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核的跟踪落实,对会议要求修改的制度、协议,以及事项落实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第二轮审核。2017年以来,法律顾问列席校长办公会107次,参与决策议题823项,有效保障学校重大事务决策的合法性与科学性。

 全覆盖,服务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建立类型化、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依法决策覆盖学校办学全过程。对事关学校转型发展的重大改革,建立决策法律风险评估制度,如在学校二级学院分设等重大措施、重要规划决策过程中,法制办公室、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做到于法有据。对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项目,建立法律顾问专班制度,如在国家超算中心、国家大学科技园等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安排法律顾问进驻项目建设专班,参与项目建设各项决策,保障项目依法依规推进,为学校发展保驾护航。对事关学校安全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建立法律顾问咨询制度,为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提供合理化建议及预案,参与调解、处置学校重大纠纷,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2017年以来,法律顾问参加重大决策、法律咨询会议92次,参与起草、审查各类对外合作协议125件,审核行政规章制度15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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