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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力学与安全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人:蒋培培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8日     阅读次数:

为创新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扩大导师在招生选拔中的自主权,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质量,根据《郑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申请-考核”制选拔,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申请-考核”招生工作,同时学院指派纪检工作人员参与。

二、申请类别及基本条件

1. 以硕博连读或直接攻博方式进行选拔的博士生,选拔要求及条件分别按《郑州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和《郑州大学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暂行)》执行,并按照《郑州大学2021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向我院提交材料。

2. 以“申请-考核”方式进行选拔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申请基本条件为:

1)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3)定向硕士研究生申请必须出具原协议单位的同意函;

4)英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4≥425,或CET-6≥400,或IELTS≥6.0,或TOEFL≥85,或GRE≥260,或WSKPETS5考试合格,或以第一(若导师第一则可第二)作者发表过SCI英文学术论文,或通过学校组织的入学考试,或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申请程序

1. 考生须在2021220日前向我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送交申请材料。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

1)本人签名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在研招网完成报名后导出、打印);

2)报考导师签字同意的《郑州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1);

3)个人陈述书及研究报告。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4)专家推荐书(见附件2)。须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别签字出具;

5)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持国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原价及复印件,单证(仅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6)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硕士学位论文(附评议书)。往届生提交硕士论文,应届生提供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

9)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等。

以上材料由申请者按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未按规定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申请者必须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者一经发现将随时被取消录取资格,且今后不再接收申请报考我院博士研究生。

2. 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为组长的“申请资格审查小组”,按照当年招生简章及各学科具体要求等,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并给予专业素质、学术水平、综合素质能力及培养潜质等方面初步评价以确定考生是否具有进入考核环节资格。

3. 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在2021223日前完成资格审查,按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进入下一阶段考核,并随后在网上公布通过审核名单。

五、网上报名及信息确认

所有考生(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均须按照《郑州大学2021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考生未经导师签字同意或申请材料未通过学院资格审核,网上报名无效。

六、考核办法

1. 专业课笔试(业务课一)

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见当年郑州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考试时间(暂定):2021314日上午。

2. 综合素质考核(业务课二)

综合素质考核时间(暂定):2021314日下午,由学院成立的5位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的考核专家组负责考核,安排研究生秘书1人,研究生秘书详细记录每位考生的面试内容,并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或录像,形成考核档案保存。

1)科学研究汇报

申请人向考核专家组汇报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报告(PPT形式),报告时间15分钟,提问5分钟。

2)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具体包括:考核小组审核申请者材料;由考生回答考核专家提问(考核小组重点考察考生的研究报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论文写作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创新精神、科学研究兴趣等),小组成员独立给出成绩。面试时间20分钟,其中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5分钟。

3. 综合评定

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对专业课笔试免考的考生,成绩按参加专业笔试考试考生最高成绩且不低于60分计入。

七、拟录取及公示

1. 按导师招生计划,在充分尊重导师意愿的基础上,综合考生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确定拟录取名单。

2. 学院审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在学院网站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八、相关说明

1. 学院“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和申述复议。

纪检监察电话:0371-67781238

申诉复议电话:0371-67739359

2. 申请考核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各类信息的真实性,由于信息不实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个人负责。凡弄虚作假、作弊舞弊者,一经发现、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执行。

本实施细则由力学与安全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郑州大学力学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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