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大学研究生院《郑州大学2023年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研究生办公室和科研办依据《郑州大学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配置方案(试行)》,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认定以下导师具有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学术博士研究生导师16名:
刘炯天、汪勇、王景涛、周震、张亚涛、韩桂洪、常春、王重庆、应汉杰、韩一帆、任保增、曹亦俊、许敬亮、徐春保(科研经费博士)、刘兵兵(新增)、李鹏(新增)
工程博士研究生导师13名:
曹亦俊、刘国际、常春、张冰、王训遒、侯翠红、刘仲毅(科研经费博士)、王景涛(新增)、李松杰(新增)、张永胜(新增)、张翔(新增)、孟跃中(化学学院)、刘锋(化学学院新增)
公示期截至2022年10月15日18:00,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化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102)提出。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