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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查本学期教师授课信息录入的通知

作者:王晓全时间:2003-05-13点击数: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每学期各高校均应组织各年级学生和任课教师开展"评教和评学"活动。为方便此项活动的开展,我校已在校园网上构建了"网上评教、评学"系统。目前,多数开课院(系)已把本学期授课教师讲授的各门课程录入了"网上教评数据库",最近我们组织部分年级的教学信息员上网进行了试评,通过试评发现有些院系录入的课程和教师授课信息有误或有缺失,为保证期末"网上评教、评学"活动的顺利开展,请各院(系)再次对照教学任务书、教学日历或课程表对已录入的课程(包括实验课)信息进行核对,也可向"学生信息员"了解他们在试评时发现的各种问题,核查和纠正工作必须在第15周前完成,如发现授课教师的姓名、讲授课程名称和照片等有误,或录入的理论和实验课程门数不对,请及时纠正和补充。

有计算机机房的院(系),也可组织本院(系)的学生信息员上网试评,并要求他们协助教务员完成核对工作。无机房的院(系)也可有计划的安排学生信息员到本院(系)教务员的电脑上核查。

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其他问题,可向教务处负责评估工作的人员反映,联系电话:7783152;7783157。

注意:授课教师的开课信息应由教师所在院系录入。

教学工作组

200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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