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
为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优化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加强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下简称“培养方案”)调整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学校组织专家对本学期各专业提交调整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统一审核,现将评审结果公布如下,见附件。请评审“通过”的院系及时在教务系统提交申请,评审“待修改”的课程,请各学院根据学校反馈意见讨论修改后于4月22日重新提交。本次调整后原则上本学期不再接收培养方案变动申请。
附件: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专家评审结果
教务处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