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切实保证课堂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根据学校关于《郑州大学领导干部听(看)课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学期继续全面实施各级领导干部听(看)课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学校党政领导每人每学期听(看)课活动累计不少于4次,院(系)党政领导及教务处和研究生院领导不少于8次;职能部门正处级领导不少于2次,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学风督导委员会委员和研究生督导团成员不少于20次。
院(系)领导的听(看)课活动按照各院(系)的要求进行。
2、各级领导干部第7周要前往教室进行听(看)课活动,重点检查教风、学风、后勤保障以及教学效果等,并于10月28日之前将听(看)课记录表(附件1)交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综合管理中心232室),8—16周的听(看)课记录表(附件1)于12月30日前上交。
附件1 郑州大学听(看)课记录表
郑州大学党委办公室
郑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