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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关于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2-15点击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教育部、教育厅相关规定精神,我校决定组织开展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本次教学成果奖,重点奖励具有创新性和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各单位组织推荐的成果应能够针对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点和应用推广效果。

  2.凡申报本次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须为2019年度、2020年度郑州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通过项目(已申报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可参评项目列表详见附件1

  3.严禁弄虚作假,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个人作为成果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作为主持人的成果限报1项。

  二、材料报送

  1.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单独装订成册,一式5份。

2.教学成果附件材料: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教学成果总结(不超过5000字)、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论文(不超过10篇代表性论文)、奖励、新闻报道等支撑材料,合装成册(软皮平装,首页为附件目录),一式1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一本或一套)。

3.《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3,学院签字盖章,一式1份),同时填写线上汇总表,网址如下:

https://docs.qq.com/sheet/DZWV3V3FadlhIV1hw?tab=BB08J2

4.《成果变更申请表》(附件4,原则上应于项目结项文件保持一致,如有变动填写该表,一式一份)

成果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请各单位于2241730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综合管理中心235),每项成果材料单独装袋,并将《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同时每项成果将上述第124项材料电子版(放在一个文件夹并以“学院+主持人”命名)发送至:https://send2me.cn/9QjFY7W4/RECMFvVqpm4NQQ

逾期不报送者,视为弃权。

  联系电话:67783157  

 

附件: 1.教学成果奖可参评项目列表

  2.《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3.《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4.《项目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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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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