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附件1)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国家级一流课程认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
二、推荐类型
本次推荐课程包含虚拟仿真一流课程、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五种类型。
课程类型定义及要求详见《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附件2)
三、推荐要求
课程推荐结合教育部及教育厅申报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1.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2.课程内容的政治性、导向性以及主权、领土的表述、标注等正确无误。
3.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4.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申报团队成员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团队主要成员除主讲教师外,可以包含一位确实发挥重要支持作用的技术人员。
5.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报。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四、材料申报
(一)申报材料
1. 《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一式10份(不用盖章,附件3);
2. 附件材料一式2份(装订成册,内容详见申报书中要求,其中“说课视频”及“教学实录视频”以电子版形式报送,但需在目录中体现,不用盖章);
3. 课程政治审查意见一式1份(单独开具,学院党委盖章,附件4);
4. 《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院系盖章,附件5)。
(二)报送要求
每门课程申报材料纸质版装在一个档案袋中(档案袋正面粘贴申报书首页,反面粘贴材料目录)于2023年12月2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材料以U盘方式报送(每课程一个文件夹以“课程类型+课程负责人”命名,U盘报送后领回),并完成网上汇总表填报:
https://docs.qq.com/sheet/DZUVsdmJEbUR1akFh?tab=BB08J2
虚拟仿真一流课程材料报送至实验教学管理科(综合管理中心230房间),联系人:李桂秋,67739185。
其他四类一流课程材料报送至教学研究管理科(综合管理中心225房间),联系人:王晓川,67783157。
附件:
1.认定工作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
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3. 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及相关材料
4. 课程政治审查意见
5. 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