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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11-29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将启动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2024年春季学期)排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根据2023-2024学年校历(附件1),2024年春季学期共有18周,本科生课程排课周为第1周至第16周;期末考试周为第17周至第18周。

为尽可能避免学期过程中调停课,排课过程中国家法定节假日当天原则上不排课,即清明节(第6周周四)、劳动节(第10周周三)和端午节(第16周周一)不排课。

二、排课进度安排

课程编排总体遵循公修课优先、专业课其次、辅修和校任选课最后的原则。2024年春季学期排课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1.校历第12教学周前(2023123日前),培养方案修订、授课教师信息维护和教学任务生成。各教学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依次核查并维护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各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善、补充授课教师信息后,按照教学计划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关联人才培养方案、生成教学任务,并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做好相应设置。

2023级本科生下学期执行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请各教学单位按照《郑州大学关于修订202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http://www5.zzu.edu.cn/jwc/info/1125/4087.htm

要求,及时完成培养方案修订,避免影响2023级本科生下学期课程安排。

2.校历第13-15教学周(20231224日前),公修课排课。外国语与国际关系学院、体育学院(校本部)、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学院、物理实验中心、化学学院、化学实验中心、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计算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等依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修课课程安排。

3.校历第16-17教学周(202417日前),专业课排课。各教学单位分别负责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内完成专业课课程安排。

4.校历第18教学周(2024114日前),辅修和校任选课排课。商学院、管理学院和法学院分别负责完成辅修课程安排;开课教学单位负责完成校任选课(线下课程)安排,教务处负责完成校任选课(慕课课程)安排。

5.学生置课和选修课选课。学院大类分专业或专业分方向工作完成以后安排置课和选修课选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新学期课程调整。新学期课程将在开学前一周内对选课人数过少的选修课或者各种原因导致上课时间改动的课程进行最后一次调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排课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在排课前应认真核对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教学计划与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4年春季学期的教学进度安排是否一致,防止漏排、错排。

2.课程编排应有利于教师授课和学生学习,力求科学合理,做到精准编排。所有课程(含实验)必须明确任课教师、授课起止时间、授课地点、授课节次等信息。其中,2名及以上任课教师共同开设的课程,必须提前做好每位教师的授课计划,确定每位教师的具体授课周次和节次,按照“任课教师与上课学时一一对应”的原则,分别排入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3.各教学单位应根据课程教学班级学生人数和不同的课程教学需求选择教室容量适应的教室排课,以充分利用教学空间,提升课堂教学效果。2024年春季学期本科生排课可用教室清单详见附件2

4.各教学单位应按照《郑州大学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附件3),严格落实教授(含高层次人才)全员为本科生授课。

排课数据是学校一系列教育教学数据核算、统计和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听课、督导听课和教学管理部门查课的重要依据,请各教学单位严格遵守排课要求,科学精准排课、合理落实课程教学任务,确保新学期课程编排顺利完成。

 

附件1 郑州大学2023-2024学年校历

附件2 2024年春季学期本科生排课可用教室清单

附件3 郑州大学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

 

 

教务处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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