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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中青年教师讲课大赛实施办法

作者:窦靖伟时间:2017-09-16点击数: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活动的最基本形式,是教师传道、授业、解惑的最基本手段,是体现教师教学水平的最基本途径。中青年教师是教师队伍中的生力军,为促进广大中青年教师重视教学工作,搞好课堂教学,鼓励他们过好教学关,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参赛对象及条件

(一)为本科生授课且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的中青年教师,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二)参赛者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师德和教风。

(三)连续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近2年内未发生教学事故、教学差错。

(四)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优良。

二、比赛内容与要求

(一)教学态度:教学认真,教书育人,严格要求,为人师表。

(二)教学内容:观点正确,概念准确,理论联系实际,结合学科发展新动向;注意相关学科知识的联系,内容充实,符合教学大纲要求。

(三)教学方法:注重采用启发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讲授生动活泼。能采用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课堂信息量大,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富有特色。

(四)普通话教学,语言精练,逻辑性强;仪表得体,举止大方,行为规范。

三、比赛程序

大赛分院(系)级初赛和校级复赛两个阶段进行。

(一)院(系)初赛。各院(系)要在本单位范围内开展中青年教师讲课初赛,选拔推荐出参加校级复赛的教师,推荐比例为本院(系)中青年专任教师总数的5% ,推荐人数不足 1名的院(系)按1名推荐。同等条件下,院(系)应优先推荐网上教评优秀教师。

(二)校级复赛。校级复赛分预赛和决赛,讲授内容均从教师本人提交的3节课中现场抽签决定。预赛时,学校按照文、理、工、医不同学科,采取分组比赛的方式进行;决赛时,采取集中比赛的方式进行。

(三)推荐参加校级复赛的教师需填写《郑州大学中青年教师讲课大赛报名表》,并提交3节课的全部教案和有关教学资料。

(四)在参赛过程中,有违犯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出现教学事故者,取消其参赛资格。

四、奖励

(一)每届获奖教师名额为全校中青年教师总数的3% ,获奖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发放奖金。

(二)获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奖励者,晋升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中青年教师讲课大赛每2年举行1次。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郑州大学中青年教师比赛实施办法》(校教务〔200233号)文件废止。

七、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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