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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校历编制管理办法

作者:窦靖伟时间:2017-08-30点击数:

校历是学校以学年为单位编制的日历,用来规划学校一学年的整体工作部署,是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教学环节的依据。为了科学合理编制校历,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有计划有秩序地开展,制定本办法。

一、校历编排的基本原则

校历编排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即以人为本,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的原则;坚持严格落实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服务社会的原则;做好预案,应对突发事件的原则。

二、校历基本内容

校历包括每学期的起讫日期、教学活动周数、假期安排等的具体时间,并汇总成《郑州大学某学年校历》,其基本内容包括:

(一)规定了学期的起讫时间,必须保证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兼顾春节传统习俗,体现以人为本。

(二)规定了每学年教学周一般为40周,寒假5周左右,暑假7周左右,并尽可能做到每学期时间均衡,具体到年、月、日。

(三)规定了学生报到注册、新生入学教育及军训时间。

(四)规定了每学期的最后2周为复习考试周。

(五)校运动会一般安排在第二学期4月中旬举行。

(六)法定节假日放假时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 XX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合理安排。

(七)规定了迎新周、毕业周、校友返校日等活动时间。

三、校历编制程序

(一)每年4月,教务处根据校历编制基本原则,并参阅《万年历》拟订出下一学年(含上下两个学期)的校历,上报主管教学副校长审定。

(二)经审定后的校历呈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后,教务处负责印制、保管和发放。

四、校历管理

(一)学校校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各教学单位和有关部门必须按校历所规定的具体时间进行工作准备。

(二)有关部门因故需变动校历时,需书面提供变更理由和变更方案,报教务处研究后,上报分管教学副校长、呈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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