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综合素质测评基础之上,严格遵循评选标准和评选比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拟确定以下单位和个人为2020-2021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现予以公布。
附件:《商学院2020-2021学年创优评先汇总名单》
若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后3个工作日之内向商学院学生评先创优活动领导小组反映(联系人:杜道运,电话:0371-67781689)。
中共郑州大学商学院委员会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