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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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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增导师与老导师资助方式并轨。即2018年起所有博士生导师资助均采用“全额资助”方式,资助金额统一标准。

二、明确博士生助学金分担机制,调整分担比例。

进一步明确博士生助学金由国家拨款、学校补贴、导师资助三部分构成。将原国家拨款以外部分以学校提供为主、导师资助为辅的分担方式,调整为以导师资助为主、学校及学院补贴为辅。分担比例如下:

招收第一个博士生:理工医科类导师资助国拨余额部分的2/3,学校补贴1/3;人文社科类导师、学校、学院各分担1/3。

招收第二个博士生:理工医科类导师资助国拨之外的全部余额部分;人文社科类导师、学院各分担1/2。

2018年博士生助学金构成方案(元/生/四年)

类别

人文社科

理(农)、工、医

招收第一个博士生

国家拨款

39000

39000

导师资助

24200

48400

学校提供

24200

24200

学院提供

24200

0

合计

111600

111600

招收第二个博士生

国家拨款

39000

39000

导师资助

36300

72600

学院提供

36300

0

合计

111600

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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